就这样,我与美棠和孩子们反反复复地商量权衡,最终仍是决定离职回家。于是在1979年11月,我正式向齿轮厂提出自动离职的申请,签下“保证以后决不回齿轮厂”的保证书。美棠和孩子们早在几个月前就开始为我回家后的政策落实四处奔波,收集消息、写信上访、要求复查。
我终于在1979年 11月16日回到上海,次日报上了户口。冰与雪,周旋久。一周后,一家人去照相馆拍摄了一张全家福照片。那时申曾插队在江西没赶上拍这张照,就只能在画中把他补上。
等到上海市公安局发出撤销我劳动教养处分的决定书,回原单位恢复原来的工资和级别的时候,已经是一九八〇年的十二月十九日,冬天正要迈入它最冷的日子,那么离春天也不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