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病》谁动了作者转载稿费……(13)

记者获悉,报刊与文著协的“对接”流程大致是:报刊与其签订《报刊“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协议》——报刊于每期报刊出版后向该机构提供使用作品信息并支付使用费及邮费——文著协核实著作权人信息,向著作权人转付稿酬,并提供稿酬查询渠道供著作权人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无权从事稿费收转工作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还是文著协,其在收到报刊转来的稿酬后,都要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才会将稿酬转付给著作权人。文著协的管理费比例为15%。

“15%的管理费不足以维持文著协的正常运转。”张洪波说,“一方面文著协没有任何行政拨款和编制。另一方面,按规定,文著协转稿费的邮费应由报刊承担,但很多报刊拒付邮费,文著协为保障作者的转载稿费,只能从管理费里支出。”

“被动收转”

另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是,中国目前的稿费收转机构基本处在“被动转收”状态。

刘瑞生说,稿费收转机构与委托方一样,并不知道著作权人的地址,代转的办法难以畅通。因此,稿费收转机构需要在寻找作者等方面更为主动,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建立作者联络网等,而不只是在网上发个通知即开始“守株待兔”。

2001年 8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公布了《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付酬通知》(简称《通知》),列出了著作权人、作品及报刊名,目的是寻找著作权人的地址。该《通知》共有 6232页,每页 15笔,总共近 10万笔。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10年前的这近 10万笔稿费已经表明:一方面,不少报刊已经自觉守法;另一方面,委托代转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有受访者建议,国家版权局应加强对稿费收转机构的监管力度,坚决清理非法收转机构,而稿费收转机构不仅要通过网络,还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介,向公众介绍自身职责及权力范围,并将联系方式公之于众,以便接受公众的查询、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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