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政府若愚昧,劳民又伤财(4)

危机应对能力不足导致损失不断扩大

1986年11月,伊豆大岛发生裂隙式火山喷发,整个岛上的居民都被强制撤离。但实际上,火山喷发在一天内就偃旗息鼓了,岛民却在一个月之后才回到岛上。2000年6月,三宅岛发生火山喷发,9月,全岛岛民被强制撤离,直到4年半以后的2005年2月,撤离指令才被解除。三宅岛大规模的喷发也在约一周之后就平息了下来,但是,政府官员却绝不会朝着“情况已有好转,请返回岛上,但因有可能再次请求撤离,请大家多加注意”之类的方向努力。这就是他们一贯的做法。

核电站事故中,日本政府对警戒区的划定也完全出于同样的思路。他们的想法就是:“下达撤离指令后,如仍有进出的居民,万一出事,政府完全不承担责任。”“警告也无用的话,就划定警戒区,强制撤离,并制定罚则。”与为居民着想的安全对策相比,政府更倾向于“不愿承担责任”、明哲保身的安全对策。

如此这般,政府采取的“安全对策”的成本远远超过了电力公司的赔偿能力,最终反而全部由国民埋单。

赔偿对象并不仅限于生活被扰乱的撤离居民和农田被污染、无法收获的农民。被命令强制撤离的核电站半径20公里的范围内,是畜产业和乳畜业十分发达的地区,撤离区内遗留了3 000头牛,3万头猪和60万只鸡。据说大部分已经饿死,或是被勒令宰杀。这种损失的扩大,正是因为撤离指令使人们无法妥善处理这些家畜家禽。如果有时间,完全可以把这些家畜家禽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本来,政府就必须综合考虑安全性和成本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因素,做出的决策也应既使国民、消费者的负担降到最低,又重视国民的安全问题。命令、请求和劝告等都会因言辞和对象范围的不同,产生截然不同的公共负担。

在东日本大地震和核电站事故中,欠缺考虑、给国民带来恐慌的政府言论尤其引人注目。但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最终还是由国民的税金来弥补。

政府针对受到谣言影响的菠菜等,发出了销售禁令,此举太过草率。

“从××地的菠菜中检测出的放射性物质超过国家暂定基准值,因此禁止其销售”,政府这样的声明方式并不妥当。“暂定基准值”指的是一年持续食用的情况下累积的放射线量。这样的说明并不充分,但政府却不容置疑地把菠菜列为禁止销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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