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为艺术》引言(1)

摄影总是不断地改变,并且难以定义。它没有明确的主轴,加上有点杂乱的天性,让人难以捉摸它的状态,也不易找出它作为一种艺术形态的价值。最大的麻烦是它将自己借用给不同的媒介,如报纸、监视器、品牌广告、画廊,还有时尚拍摄与家庭快照。它存在的意义随着不同的内容而变动,事实上它的确缺乏某种整体性。在它短暂但却复杂的历史中,似乎没有反复强烈呼喊“难道这不是艺术吗?”的内在个性。

更麻烦的是,摄影本身容易操作的特性,使得它被商业组织大量使用。尤其是它可以不断复制的能力,再加上看起来没什么“艺术性”的操作技术,让它自19世纪30年代发明以来饱受各种批评。法国诗人及评论家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曾抗议“Paris Salon of 1859”展示纳达(Nadar [Gaspard-Félix Tournachon])拍摄的人像,他坚决认为(虽然现在听起来有点多余)摄影这个机器入侵了艺术的世界:“我们必须认知摄影是为了服务科学和艺术而存在。就像印刷术和速记法一样都是卑微的仆人,既无法创造,也无法提升文学。”

然而这个“卑微的仆人”目前已是许多艺术家首选的媒体,当代艺术里摄影的部分也越来越多。摄影的确和科学及新闻业等其他领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这也是它有着极大吸引力的原因之一。有些艺术家们接受批评,有些则完全忽略,径自使用摄影作为他们最佳的创作工具,以作品摧毁那些自以为什么为艺术、什么不是的定义。我们现在已经处于不再有人质疑摄影是否为艺术的时间点,全世界许多主要的博物馆都为摄影举办展览,这不但早已证明了摄影的重要性,更遑论其在艺术市场不断增加的价值。同时,无论是个人或公共机构,有越来越多人收藏摄影作品,传统上区分何者属于博物馆摄影部门,何者是当代艺术部门的分界已经必须重新认定。过去以势利的态度说着“只不过是”摄影的国家博物馆,现正开始重新审视馆藏,努力填补因为摄影被重新评价所产生的缺漏──过去博物馆完全不收藏摄影作品,现在开始填补中。

本书不以“艺术摄影”和“使用摄影的艺术家”等名词来区分类别,而以检视作品是否有趣为主,无关创作者是谁。书中有些影像创作者自称为艺术家,有些则以摄影师为名。有些人的作品主要呈现于书籍或杂志上,有些则纯粹在画廊展出。当然也有以其他媒体呈现的作品,像是视频、录像带或装置。对于创作实践者及所有跟他们一样的人来说,这些定义和头衔都是无关重要的,作品是否能巧妙地传达出值得注意、欣赏,同时会被探索的信息,才是他们在乎的事。

有趣的是,当摄影到达了被众人接受的舞台时,它却开始出现令人混淆的新领域。也就是当我们才认为多了解这个媒体一点,或说至少知道了它的特性时,一不小心又再次错过了重要的技术变革。早期的技术突破,例如彩色摄影,曾困扰过许多人,最近摄影再次开始变异,数字摄影的革命冲击了数年前还在疑惑“这是艺术吗?”、“这是摄影吗?”的我们。不像一些纯粹主义者所称,这绝不会是摄影媒体最后一次展现活力和变动性,不断创新和发展才会促成摄影的存在。数字技术的应用也开启了摄影的新争辩,不仅讨论了摄影的未来,也检讨了过去和现在。

现今的我们是老练的观众,看惯了各种媒体用作讽刺的扭曲影像,或是网络上大量头与身体交错互换的照片,任何人都可以用Photoshop在电脑上修改图像。这些被展现的制作过程,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地相信任何一张照片。从修图到完全变造的数字技术,已经和当年的暗房技术一样,都是属于摄影作品的一部分,这也正是技术革新改变了摄影特质的另一例证。对于数字革命的冲击,有些理论家称这种现象为“后摄影时代”。不过如此单一笼统的名词是无法涵盖这个媒体的广度与深度,或许应该把它看成有几种不同的摄影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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