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莱特航空公司的案例中,公司早期的情况证明公司价值远超过每股8美元,或共计1800 000美元。数年后,事实也同样确凿地表明其价值达不到每股280美元,共计70 000 000美元。分析师无法确定莱特航空1922年每股的实际价值是20美元还是40美元,也难以确定1929年每股的实际价值是50美元还是80美元。但幸运的是,分析师没有必要精确地估计出每股的实际价值便可得出结论,即每股8美元有吸引力,而每股280美元没有吸引力。
凯斯公司的例子说明了更为典型的普通股情况,即分析师无法就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但即便如此,如果价格过高或过低,还是可以得出结论的。由于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在1933年年初很难确定该公司普通股的内在价值是接近30美元还是130美元。然而,如果股票以每股10美元的低价出售,那毋庸置疑,分析师将判断该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
内在价值概念的灵活性
上述例子说明了将内在价值概念用于证券分析时是多么灵活。根据不同的情况,内在价值的概念或多或少会有些差别,差异的程度可以用假设性的“近似值范围”来表示。当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增加时,“近似值范围”会扩大。例如,1922年,莱特航空公司的证券的价值范围为20~40美元,而1933年凯斯公司的证券的价值范围为30~130美元。即使内在价值的概念非常模糊,但当证券的估值大大偏离其价值范围时,我们仍然能得出结论。
特殊情况下概念更加明确
相比上文中其他案例,跨区快速地铁公司的案例更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用票面利率5%的债券的市场价格对7%票据进行非常明确的估值。如果能确定抵押票据持有人可以获得抵押品,那么7%票据价值1736美元,5%债券价值1 000美元,这个数学比例关系最终会在市场上体现出来。但是由于市场上种种复杂情况,这个关系可能不会完全实现。因此,在现实中,不能说7%票据的价值一定比5%债券高74%,但可以确定7%票据的价值高于5%债券。当两种证券以相同的价格出售时,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结论。
跨区快速地铁公司证券的例子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利用内在价值的分析可能会比平常情况得出更为明确的结论。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涉及清算,或引起“套利”或“对冲”等技术操作。理论上说,这些技术操作可能是分析师工作中最令人满意的领域。但从更广泛的投资理论和实践上看,由于它们具有特殊性且不常出现,因此相对不太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