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年薪多高为好?(2)

从实践情况看,近几年来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的增长趋于合理,激励不足及薪酬与业绩不匹配的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我们每年增加的利润是1500亿。中央企业负责人,包括正职副职,加在一起,大概1500多人,1500多人总薪酬每年增长4500万左右。2004—2006年是我们第一个任期考核,这几年的数字是:2004年的企业利润是4879.7亿,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是35万,35万中有15万是基薪,还有20万是跟他的业绩挂钩的奖金,这20万的绩效工资只付给他60%(也就是12万),40%(也就是8万)要到他任期完成以后才能给付;2005年当年实现的利润是6377亿,平均年薪是43万;2006年支付给全部负责人的薪酬总额是5.77亿,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是7685亿,企业负责人的平均薪酬是47.8万。2004—2006年,中央企业利润的年均增长是36.7%,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年平均增长14.84%。这三年中,我们中央企业职工的年均收入增长是15.3%。也就是说,我们平均每年多支出4500万元薪酬,换来了每年增加利润1500亿元。

中央企业不是在“真空”中,而是在市场竞争中。国资委没成立以前也有人批评,说国有企业是个培训班,培训了不少人才都跑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去了。国资委成立后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中央企业的负责人的收入一定要和市场相适应。五年来,我们赢得了一个很好的局面,大量的人才涌向中央企业,例如航天科技集团有一大批年轻人,40岁到45岁的已经担任总指挥,这是2002年之前无法想象的。我们在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的同时,逐步规范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按我的话说,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因此,我们对“关后门”采取了很多措施,不该拿的钱一分都不碰,同时密切关注负责人与职工的收入差距。我们已经作出规定,第二个任期从2007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基薪部分保持不变,三年不加。这些办法从制定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严格执行,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应该说,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办法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我想要说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国资委这几年的调整效果是好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得到了规范,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企业必须讲效率,同时对困难职工应该予以保障,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帮扶基金,帮助困难职工。至于上市公司的领导人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不是国资委决定的。我公布的负责人的收入是税前的,他还要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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