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全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

要让全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   

本文节选自2010年1月11日作者接受凤凰卫视采访的内容。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公有制为主体是基础,共同富裕是我们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模和实力逐渐增强,全国人民能够更多地分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目前,至少有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给全体人民的贡献和价值:

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总资产达到42.55万亿元,净资产17.07万亿元,平均每个中国公民都拥有1.29万元。而且这些都是优良资产,多数都在上市公司,很容易变现。

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截至2009年9月8日,国资委按照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已对43家无疑义、产权清晰的国有股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实施追溯划转的通知,共划转国有股28.66亿股,按照9月8日当天的收盘价计算的市值为280亿元。 国有资本收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07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未来我们要继续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完善,在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分红比例,进而使全国人民都能更直接地分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后,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问题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于试行阶段,为了不明显增加企业负担,平稳地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我们将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确定分为三类:第一类资源型企业为10%;第二类一般竞争类企业为5%;第三类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暂缓三年上缴。企业的平均上缴比例为8%左右。

2008年,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545亿元。国有资本收益的支出方向主要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战略和带动意义的产业,比如大飞机、核电技术等;其次是解决国有企业中历史遗留的困难和问题,比如航空运输先天投入资本金不足问题;三是弥补重大自然灾害中的资产损失,比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央企业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就达815亿元;最后是用于解决企业退出、分离办社会职能等需要。

有些人反映,2008年,工行、中石油、中移动这三家巨头企业利润都超千亿,但是上缴国家的利润比例最高只有10%,国有企业超过九成利润没有上缴,这种现状是否合理?我们认为,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较低,是因为企业还有很重的社会负担,还有很多历史问题需要解决,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客观上也要求中央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当前还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这都需要企业依靠自身的积累,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将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会进一步提高上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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