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车绕过港口的末端,从一条私人车道旁经过。这条车道通向一条死胡同,那里有希瑟·米尔斯的住所。
丽齐看到格雷斯回过头去,大约是想要看一眼甲壳虫乐队的前妻,便问道:“你见过保罗·麦卡特尼吗?
“没有。”
“你对音乐很痴迷,是吗?”
他点点头。“有一点。”
“你喜欢做一个摇滚歌星吗?你知道的,像一个甲壳虫乐队的歌手那样?”
格雷斯略微想了一会儿,他以前没想过这类的事。“我没这么想过,”他说,“没有。”
“为什么不呢?”
“因为,”他说,这时他犹豫起来,减慢车速,从车窗里看出去,望着码头的右边,“因为我五音不全。”
她咧嘴一笑。
“即便我能够唱歌,我还是想要做一些能使这个世界发生一点变化的事情。”他耸耸肩说,“你知道吗,使世界发生一点变化。那就是我要当警察的原故。这听起来有点像老生常谈,但它就是我这么做的理由。”
“你认为一个警察比一个摇滚巨星能做出更多改变这个世界的事来吗?”
他微笑。“我想我们带坏的人要少一些。”
“可是这又有什么什么不同吗?”
他们正经过一座木材堆栈。这时格雷斯看见了那辆带有布赖顿霍夫市验尸处的金色徽饰的深绿色搬运车,它停在紧靠码头边的地方。格雷斯将车开过去,在离它不远的地方停下。分队的其他人员仍然未到。
“我想船只怕是已经停在这里了。”他心情有点烦燥地说,一边留意着时间,想着他今晚一定要去参加的那个退休晚会。有几个苏塞克斯郡警察局的高级官员会到场,这就意味着这会是一个拍点儿马屁的好机会。所以他急于准时赶到那里。但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或许被耽搁在船闸那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