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与社会》第二节 轴心时代的制度企业家(9)

佛陀大慈大悲,主张宽容,善待恶人,但通过灵魂的“轮回转世”设计了一个更厉害的“奖善惩恶”机制。按照佛教教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连续的生命都按照其前世行为的道德程度被赋予“高等”或“低等”的身体,只有最积德行善者才能进入“涅槃”境地。相信这一教义的人自然只敢作善不敢作恶了。耶稣与佛陀类似,他说要“爱你们的仇人”,不主张“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他用“天堂”和“地狱”作为奖惩手段,让公正的上帝行使最终惩罚之权。

上帝和天国的奖惩比尘世的奖惩更有力、更有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可以背着别人干坏事,但没有办法背着上帝干坏事。进一步,因为上帝与人签订的是长期契约,是算总账的契约,任何人如果想得到上帝承诺的最终回报(如来世的不朽),就必须时时刻刻保持一颗善良之心,行善良之举,不违反上帝的意志。所以,如果一个人真正相信上帝的存在,对他的人间监督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当然上帝知道,人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因为人间总是充满诱惑。上帝宽容又仁慈,会原谅人的一些错误,给予人悔过自新的机会,但前提是人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上帝忏悔,并用善行来赎罪。所以,在大部分宗教中,忏悔就成为人请求上帝(或上帝的代表)原谅的基本规则,就像生活中我们做错事时向对方道歉然后得到谅解一样。

对大部分轴心时代的思想家来说,“奖善惩恶”是正义和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行善之人和作恶之徒得到的报答是一样的,这样的社会显然是不公正的,是无“道”的。所以,人人应该有是非之心,不应该把个人好恶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准。

如果我们套用前面讲的博弈理论,以上五点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人类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如果个人只考虑自己的短期利益,会导致“囚徒困境”(互相伤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人们遵守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克制自己的私欲、推己及人、互助相爱、诚实守信);为了使这些行为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不仅需要人们有善心,也需要“奖善惩恶”的激励机制;当人们认识自己的长远利益,“奖善惩恶”机制得到公正执行,人与人之间相偶不相残、相亲不相害,人类就可以走出囚徒困境,享受和谐而幸福的生活。

《博弈与社会》读书网·在线试读连载完毕,更多精彩,请参见原书。呼吁您购买正版图书。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