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与社会》第一节 社会的基本问题(8)

如图所示,双方都合作的话,每一方都会得到的回报为3;如果都不合作,则回报都为0;如果一方选择合作,另一方选择不合作,则选择合作的一方得到的回报为-1,选择不合作的一方得到的回报为4。

显然,从两个人的总利益的角度,即所谓集体理性来看,都选择合作是最优的。因为此时他们的总回报是6,而其他的选择组合所带来的总回报最多也就是3。但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最优(别忘了,我们假定这个社会只有两个人,对两个人总利益最优,也就是社会最优)的结果会出现吗?

如果每个人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做选择,这一社会最优的结果可能不会出现。因为每个人都会想到,如果对方选择合作,自己选择不合作得到的报酬为4,选择合作得到的报酬为3,此时选择不合作要优于选择合作;如果对方选择不合作,自己选择不合作得到的报酬为0,选择合作得到的报酬为-1,此时选择不合作仍然优于选择合作。所以,无论对方如何选择,自己选择不合作对自己来说都是最有利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是自利的理性人,则这时最终出现的结果是双方都选择不合作,每一方都得到0的报酬。这个例子表明,个体理性有时难以形成集体理性,在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存在冲突。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合作问题(或合作困境)。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形。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用“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来描述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发生冲突的情况。囚徒困境的存在给我们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一个社会存在合作红利,我们如何来获得它?或者说,如果集体理性是我们所希望达到的,那么,我们如何通过个人的理性选择来实现?在本书后面的讨论中我们将看到,人类社会的许多制度和文化就是为解决“囚徒困境”问题而演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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