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一定要成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其实,说真的,这个相当吸引我。有一次,我在比利时遇见一个人,一个著名的侦探,他深深地触动了我。他是个不可思议的小个子,经常说要想做好侦探工作,不外乎方法问题。我的理念即基于此--当然,我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发展。他还是个非常有趣的小个子,一个伟大的花花公子,但是聪明得出奇。”
“我也喜欢精彩的侦探小说,”霍华德小姐说,“可它们大多数是胡写一通,在最后一章揭露罪犯,让每个人都很吃惊。其实真正的犯罪总能马上被发现。”
“也有很多的犯罪行为没被发现。”我反对。
“我说的不是警方,而是当事人。家人。你瞒不了他们的,真的。他们是知道的。”
“那么,”我饶有兴致地说,“你认为,如果你被卷入一场罪行之中,比如谋杀,你能马上认出罪犯吗?”
“当然能。也许我不会向律师证明,但我相信肯定知道,如果他走近我,我连手指尖都能感觉到。”
“也许是‘她’。”我提了出来。
“也许。可谋杀是一种暴行,通常男人才这么干。”
“毒杀就不是这样,”卡文迪什太太清晰的嗓音吓了我一跳,“昨天,包斯坦医生还说,由于医学界对大多数罕见的毒药一无所知,因此很多毒杀案子都没有引起怀疑。”
“啊,玛丽,你的话真可怕!”英格尔索普太太喊道,“让人毛骨悚然。哦,辛西亚来了!”
一个身穿爱国护士会制服的年轻女孩轻盈地跑过草坪。
“哦,辛西亚,你今天来晚了。这是黑斯廷斯先生。这是默多克小姐。”
辛西亚·默多克小姐是个年轻姑娘,气色很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她麻利地摘下小护士帽,一头红褐色的鬈发披散下来,让我赞叹不已。她伸出一只又白又嫩的小手,接过了茶杯。如果再有乌黑的眼睛和睫毛,她绝对是个美女。
她一屁股坐在约翰旁边的草地上。我递给她一盘三明治,她朝我微笑了一下。
“坐到草地上吧,感觉好多了。”
我听话地坐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