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她走后,我依旧很不安。我感觉,迄今为止,我错误判断了安妮·普罗瑟罗的性格。她现在给我的印象是个不顾一切的女人,一旦情绪受了什么刺激,激动起来,她会不择手段。她不顾一切,鲁莽地、疯狂地爱上了劳伦斯·雷丁,这个比她小好几岁的男人。
我不喜欢这种事。
4
我把那天请劳伦斯·雷丁来家里吃晚饭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当格里塞尔达冲进来训斥我,告诉我差两分钟就要开饭时,我大吃一惊。
“希望一切都好。”跟在我身后上楼的格里塞尔达大声说,“我认真考虑了你在午餐时说的话,我确实想出了一些好吃的东西。”
捎带说一句,我们的晚餐充分证实了格里塞尔达的断言:如果她努力了,反倒会适得其反。菜谱在理念上是野心勃勃的,玛丽证明自己能在半生不熟和煮过头方面做得更好,获得了任性的乐趣。格里塞尔达点了牡蛎,这似乎不在无法处理的范畴内。可惜的是,我们没有这个口福,因为家里没有开牡蛎壳的工具--这是一个临吃前才发现的疏漏。
我极度怀疑劳伦斯·雷丁能否露面。他要想找个借口非常容易。
然而,他准时到了,我们四人走进餐厅用餐。
不可否认,劳伦斯·雷丁的个性很迷人。我猜,他三十来岁。他的头发是黑色的,有一双明亮的、蓝得惊人的眼睛。他是那种样样精通的年轻人。他擅长运动,是一名出色的射手和业余演员,讲故事也一流。只要有他在,任何聚会都会热闹。我想,他静脉里大概流淌着爱尔兰人的血。他不是一般人概念里那种典型的艺术家。然而,我相信,他是位聪明的现代派画家。我自己对绘画所知甚少。
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他自然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总的说来,他应付裕如。我不认为格里塞尔达和丹尼斯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如果不是事先知情,我也不会发现什么。
格里塞尔达和丹尼斯的心情格外好,言谈间不断拿斯通医生和克拉姆小姐开玩笑--本地的丑闻!我突然感到微微的痛苦,因为意识到丹尼斯的年龄与格里塞尔达更接近。他称呼我伦叔叔,对格里塞尔达则直呼其名。这不禁令我心生孤独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