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先秦四大显学之一,法家主张依法治国,并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论和方法,是一门以研究统治方法为出发点的学问,因而被后人称之为法家。
有学者认为,法家思想的先驱者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子产,但作为一个学派,法家的出现应该说还是战国时期的事情。在战国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对法家思想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到战国末期,韩非堪称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确立起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为建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国家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是秦、汉及以后历代王朝建立集权体制和国家法律体系的思想源泉。
商鞅(公元前395—前338年),卫国人(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是卫国王室的后裔,姓公孙氏,因此也被称为卫鞅或公孙鞅,后来因为他的封地在商地,才被称为商鞅。
商鞅年轻时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喜好刑名之学,后来成为魏国宰相公叔痤的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发现魏惠王没有任用商鞅的意思,公叔痤又对魏惠王说:“您如果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了他,不要让他离开魏国,为其他国家所用。”魏惠王走后,公叔痤将此事转告商鞅,并要他赶快离开魏国。他对商鞅说:“出于对君主的忠心,我不能不劝魏王杀了你;出于对朋友的关爱,我不能不将此事告诉你。”但商鞅断定,魏惠王既然不能听从公叔痤的建议,任用自己为丞相,自然也不会采纳公叔痤杀死自己的建议,因此他并没有立刻离开魏国。
后来,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带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景监的介绍晋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秦孝公大喜,决定重用商鞅。此后,商鞅在秦国执政19年,进行变法改革,使秦国国力迅速上升,为此后秦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就是在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商鞅变法”。在战国时期进行变法改革的各国中,秦国在商鞅领导下的变法,是成效最为卓著的。后人将商鞅的言论汇编整理,成为《商君书》一书。
公元前356年到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进行了两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是确认土地私有,实行郡县制,鼓励农业生产,提倡军功,实行连坐法等,从此确立了中国古代以耕战立国的基本原则。
公元前340年,商鞅率秦军击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国不得不将河西之地割让给秦国。此时魏惠王悔恨不已,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在秦国受封为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