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独行者与城市(12)

意大利人鲁道夫斯基曾用伦敦嘲讽纽约:“就整体而言,北美的盎格鲁撒克逊热对纽约的形成只有很小的影响。的确,英国城市不是理想的都市社会模型。没有其他民族发展出像英国人那样对乡村生活强烈的爱。因此不难想见:英国城市传统上是欧洲最不吸引人的城市。英国人可能很热爱他们的城镇,但街道--都市风格的标准--在英国人的情感里不居重要位置。”纽约的街道在一些纽约作家的作品里倒是位居要津。“巴黎,一个金发女郎。”法国歌曲这么唱,巴黎诗人常将巴黎比做一位女人。纽约因为其格子般结构、阴暗建筑物、隐约浮起的摩天楼、著名的坏治安,被定位为阳性城市。如果城市是缪斯,那难怪纽约市的最佳赞美是由同性恋诗人--华特·惠特曼、弗兰克·奥哈拉、艾伦·金斯堡、散文诗人戴维·沃那洛威茨--唱出的。尽管从伊迪丝·华顿到派蒂·史密斯的每位作家都曾对纽约市和其街道表示出敬意。

在惠特曼的诗里,虽然他经常描述自己快乐地躺在情人怀里,但他独行街道以寻找情人的段落却更真实。在《回首来时路》一诗中,大胆的惠特曼叙述自己是一位“常独自行走,想他好友、爱人的人”。在《草叶集》的最终版本,他开始另一种深情呼唤“狂欢、行走与喜悦之城”的诗。在列出评估一座城市良窳的所有可能标准--房子、商店、游行--后,他“不选择这些,而选择当我漫步曼哈顿,你的眼波流转给予我的爱”:步行而非狂欢,允诺而非传递,是喜悦。惠特曼是用物品清单描述多样性和量的能手,是首批热爱群众的诗人之一。他的诗允诺新关系;他的诗表达他的民主理想和他大海般的热情。《狂欢之城》后接着是《致陌生人》:“路过的陌生人!你不知我多么渴望你……”对惠特曼而言,短暂的一瞥和爱的亲密是互补的,他鲜明的自我和匿名的群众也是互补的。因此他吟唱对曼哈顿的赞美及都市新的可能性。

曼哈顿死于一八九二年,正当其他每个人开始赞美城市的时候。二十世纪上半叶,纽约市似乎是象征性的--二十世纪的首都,就像巴黎是十九世纪的首都一样。命运和希望对激进分子和富豪而言是都市的,而纽约因其豪华轮船码头,来到艾利斯岛的移民,连欧姬芙也无法抗拒的摩天楼,成为标准现代城市的象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承袭十八世纪伦敦《旁观者与漫步者》的文章传统,《纽约客》杂志的《城中闲话》一栏编纂了《纽约客》作家所写的街头事件。它还有爵士乐及上城的哈林文艺复兴及下城格林威治村的波希米亚文化。而中央公园以同性恋者猎爱知名,也有漫步,还因此获得有“丰盛之地”之名。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贝伦尼斯·阿博特边漫步纽约街道边拍摄建筑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伦·莱维特拍摄孩童在街上玩耍,而维加则拍摄人行道上的流浪汉及囚犯护送车里的妓女。我们可想象他们是携着照相机的游猎采集者,摄影师留给我们的不是他们的步行,而是那些步行的结果。不过,惠特曼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有继承者,彼时艾伦·金斯堡接替了他的遗缺。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