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不同点在于他选择都市步行,且他长年以书写探究都市步行。他是伦敦生活的伟大诗人,而他的一些小说既是地方也是人的戏剧。例如《我们共同的朋友》,在这本小说中,大量灰尘、昏暗的动物标本店、富人冰冷的家是对人物的描写。人和地方互为表里--一个我们可以用原则和氛围来定义人物,但地方可能会告诉我们这个人的一切。“此种写实主义只能借昏沉地走在某地取得;它无法借清醒地走取得,”狄更斯的最佳诠释者切斯特顿写道。他将狄更斯对地方的敏锐感受归因于他少年期的一段经历,彼时他父亲被关在一债务人监狱,狄更斯自己则到鞋油工厂工作,并投宿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套房的公寓。彼时,他是个被放逐到城市的孤单小孩。“很少人了解街道,”切斯特顿写道:“即使我们满腹怀疑地踏入街道,就好像踏入一个充满陌生人的房间。很少人能看透街道闪亮的谜,那只属于街道的陌生人--妓女或流浪儿。流浪者们一代又一代把自己的古老秘密留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对于夜晚的街道我们了解得更少。夜晚的街道是座锁起来的大房子。但狄更斯有街道的钥匙……他能打开房子最深处的门--通向两边有房子、以星星作顶棚的秘密通道的门。狄更斯是最早描摹都市行走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充满侦探警探、蹑足行走的罪犯、追寻的情人和逃亡的被诅咒的灵魂。城市变成一个缠结,人物在这缠结中玩起庞大的捉迷藏游戏,只有巨大的城市才容得下充满交叉道路和重迭生活的复杂情节。但当他书写自己的伦敦经验时,伦敦常是座废城。
“如果我不能走得快又远,我会爆炸、消失。”他曾这样告诉一位朋友。他确实走得又快又远,以致很少人曾陪伴他。他是个独行者,而他的行走服务无数目的。“我是城市旅行者也是乡村旅行者,并且总是在路上。”他在散文集《不做生意的旅行者》中这么自我介绍。“夸张地说,我为人类同胞利益公司旅行,且与商业有很大牵涉。坦白说,我总在我伦敦柯芬园的房间到处游荡。”此商业旅行者的形而上版本是他角色的不充分叙述,因此他试验许多版本。他是个运动员:“我的许多旅行都是徒步进行的。如果我珍惜好禀赋,我可能会以‘灵活的新手’之名出现在体育报纸上,要求十一个强人进行步行比赛。我上一个特别成就是在辛苦行走一日后于两点起床,走三十英里到乡下吃早饭。路在夜晚十分寂寥,我在自己脚步的单调声中睡着。”几篇散文后,他是个流浪汉,或说是流浪汉之子:“我的步行有两种:一种目标明确,步履稳健;一种漫无目标,游荡、流浪。就后一状态而言,我比地球上任何吉普赛人都更爱流浪;流浪对我是那样自然,以致我认为我必定是某个不能矫正的流浪汉后代。”他是个巡逻的警察,过度虚无缥缈,以致只能在心中逮捕人:“我有一个幻想,那就是即使我最安逸的行走也必定有目的地……这样幻想时,我习惯视我的步行为巡逻,我自己则是执勤的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