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
浪漫主义诗人经常被描写为打破陈规的革命分子。年轻的华兹华斯在政治、诗风、主题上相当激进,但他也撷取不少十八世纪的善良风俗。格雷抵达湖区时还在母亲的肚子里,他协助进一步推广了湖区的美丽。虽然他是在湖区的边缘出生,传统美学和个人联系令他在湖区渡过生命的后五十年。从韦尔斯到苏格兰到阿尔卑斯山,华兹华斯选择已被赞美的风景步行与书写。他可说是理想旅行者,对记忆、描述看到的事物有独特才能的旅行者,而他与湖区的关系是介于本地人的熟悉与旅行者的热情间的微妙关系。他和他的妹妹埋首于风景文学,教育自己以玛丽安·达什伍德或伊丽莎白·班纳特角度看待事情,将这样的视野带入每日的旅行。一七九四年华兹华斯要求他在伦敦的弟弟寄书给他,并特别要求寄吉尔平记述苏格兰及北英格兰之旅的书。一八○○年,雪中长途跋踄七个月后,多萝西在日记里写道:“早晨,我读奈特先生的《风景》(即先前引用的《风景:三本书中的载道诗》)。喝完茶后,我们划船到劳瑞格瀑布,寻访白色指顶花,采集野草莓,向上走去俯视里岱尔。我们眺望湖泊:骄阳把岸边染成褐色。羊齿转成黄色,开得遍地都是。我们从班森的木屋走去。湖很宁静,映衬着天空美丽的黄、蓝、紫、灰色。”这段话给人她在早上读风景书,下午见证书中描述的感觉。它也说明华兹华斯最常有的一种步行--不是作为旅行,而是作为住家附近的每日散步,这有些像淑女和绅士的每日散步,但若干方面又相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