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文与日本之美》中日“文”辨—中日“文”、“文论”范畴的成立与构造(4)

在中国传统的关于“文”的论述中,“文”首先是“文字”之意。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也就是说,“文”是字之形,字是形与声的统一。又有人认为“文”是由“言”构成的,后汉王充在《论衡?书解》云:“出口为言,集札成文”,就是说,“言”是口头的,“文”是对“言”连贯书写。梁朝刘勰《文心雕龙?原道》:“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是说只有立“言”,“文”才能显明。还有人将“文”与“辞”并称,认为“文”即是“辞”,所以“文”又称为“文辞”(亦写作“文词”)。宋朝司马光《答孔文仲司户书》:“今之所谓文者,古之辞也。”宋朝魏了翁也认为:“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日本人对“文”的理解与接受,是从上述的“文”的基本义开始的。直到今天,日语中的“文”仍然保存了“辞”(词)的含义,这个意义上的“文”就相当于语言学的“句”、“句子”,因而,现代日语中的“文法”,指的是“句法”。更有近代日本人用“文论”(ぶんろん)一词,来翻译英语的“syntax”一词,在这里,“文论”是一个语言学概念,指的是句子结构及构词、造句法的研究。其中的“文”,取的是中国之“文”的“言辞”的本义,而这一用法,现代汉语中则不太使用了。近代日本又有人将英语的语言学概念“grammar”(语法)译为“文法”,而“文法”这一词,在中国古代则是“法令条文”的意思(《史记》、《汉书》中都有这样的用例),完全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语法”、“文法”之意。可见,在日本,作为“语学”(语言学)概念的“文”,以及后来由此衍生出来的翻译语“文论”、“文法”,都取自中国之“文”的古意,并一直保持至今。而在中国,除了“文”的古意之外(例如《说文解字》之文),“文”及其后来派生的相关的固定词汇,基本上与语言学的范畴无关。这一点上,中日两国之“文”又出现了一次错位—日本之“文”淡出于哲学的层面,中国之“文”则淡出于语言学的层面。

尽管中日两国之“文”发生了这样的上下错位。但在文学层面上,中日之“文”却取得了大面积的平行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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