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形山》第二部分(7)

调查公司开出的条件是每小时 10元钱,晚上八点到早晨六点正好是十个小时 100元钱,期限为一个星期,按小时计酬。如果正好是一个星期我就能得到 700元钱,如一个星期仍未有发现计酬减半。我当然希望正好一个星期发现,那样我就可以挣 700元钱,但如果正好第一个晚上灯就亮了,我就只能挣 100元,以此类推还有可能是 50元,40元,甚至 10块钱,因为很有可能我蹲守的第一个小时就发现了目标,这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是发现目标是一回事,报告发现目标是另一回事,就算我第三或第四个晚上发现目标,我为什么不等到第七天报告呢?对我来说,结果不在于是否发现目标,而在于是否能拿到 700元钱。我的数学头脑算这种小账真是小菜一碟。我向调查公司指出了漏洞,委托人当时请示了一下,答应就算我第一个晚上发现亮了灯也要付我七天的一半酬金。我当即指出这仍然有漏洞,我仍然可能等到第七天再报告。我不一定那么做。对侦探公司而言,这里绝对有漏洞,你自身都有漏洞如何侦窥别人?可见当时的侦探业是多么不规范,多么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我的数学头脑给调查公司留下深刻印象,公司最后答应无论哪天发现亮灯都付我完整的 700元。我又对公司说,你们其实不妨这样,这活儿未完成的底价是 350元,期限为七天,就是说如果七天都不亮灯是350元,之前无论哪天亮了灯都是 700元,这样既堵塞了漏洞,又鼓励完成任务,提高了责任心,不是更好?我不是在乎钱挣多少,而是有计算的毛病,而且逻辑上的漏洞的确是明摆着的。老板再次听从了我的建议。我发现调查公司在其他方面同样存在着诸多漏洞,但是公司效益仍然相当不错。这件事完成之后,没用我说,老板就要求我加盟调查公司,许以优酬。

作为一个踮脚儿或瘸子,如果我对生活仍有兴趣,就没比侦窥职业更适合我的了。以前我完全没想到还有这种可能。我辞职就是想过一种躲在人群背后的生活,而私塾这种闭门不出的工作显然是消极的,侦窥刚好在两个方面都满足了我。我既养活了自己又在人群之中,但是没人知道我。我很快进入角色,同时自修了许多侦探教材,包括间谍教材。我对自己的训练相当严格,主要是我也饶有兴趣。训练从观察人群开始。我到火车站、机场、广场、大型商场等各色人等出没较多的场所,悉心观察人的身高、面相、发型、体态、习惯动作、服饰等等,然后分类观察分析。每次按工人、农民、军人、公务员、商人、摊贩、记者、文秘、白领、教师、演职员、官员分类,方法是每组选取十人做“模特”,将其身高、面相、发型、体态、衣着、与人讲话时的神态、习惯性动作一一记录下来。在不被注意时用针孔相机将这些“模特”的样子拍下来,回到寓所根据图像或照片对记录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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