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达猛地坐了起来,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这一坐又把浴缸里的水溅到了地上。她撕开一块小香皂的包装纸,飞快地擦起了胳膊、双腿、胸部和肚子。她努力不去理会淌下脸颊的泪水,假装它们只是不小心溅到脸上的洗澡水而已。她用手背抹去泪水,接着感到眼睛里一阵刺痛。好了,她想,这下真要哭了。
她用毛巾紧紧地捂着眼睛,仿佛看到了许多灰色的小格子,好像猜字谜游戏中的填字格。接着,这些小格子突然变成了一幅幅画面:她因为持假身份证被赶出了夜总会,本跟着她出来,连名字都没说,就给了她一个深深的吻;本连续不断地在她体内抽动,他的头发盖住了他的眼睛,浑身上下满是晶莹的汗珠;本一丝不挂地睡在她的身边,醒来后,坏笑着,再次伸手过来抚摸她。
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
在他爱上她之前。
“不!”阿曼达大喊一声,使劲摇了摇头,头发上的水四处乱溅,就像狗抖掉身上的水一样。“我不会那么做的。”
但是,她一直都在那么做。她一直都把性当作一种武器,一种灵丹妙药,一种与男人保持距离、控制男人的手段。她用一条白色的厚毛巾裹住身子,迈出了浴缸。她大笑着想,她用性代替爱,肖恩不就是这么指责她的吗?
阿曼达穿上酒店提供的白色长浴袍,擦干头发,走进卧室。窗外还在下雪,而屋里,电视屏幕上的主持人喊了一声:“死球!”谁知道是什么意思呢?离开仍冒着热气的浴缸才一分钟,阿曼达已经感到浑身发冷了。她看了一下床头钟,还要半小时服务员才会送餐来。于是,她不情愿地抓起写字台上的牛皮纸信封,然后来到床边,掀开印花床罩,把双脚伸进干净的白被子下面。“只好先处理这件事了。”
撕开之后,她才发现信封其实并未封口。她从里面抽出几张剪报。其中一篇报道的大字标题写道:一名女子在拥挤的酒店大厅枪杀了一名男子。另一篇的标题是:四季酒店大厅发生了一起枪杀案。还有一篇的标题是:一名女子枪杀了一名游客。
“真了不起。”阿曼达死死地盯着那张模糊的黑白照片,照片上就是那个被确认为约翰·马林斯的人。她发现他是个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和本描述的几乎一模一样。不管从哪个方面看,他都显得非常普通,除了一点—他是他旁边那张照片里的女人杀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