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棕榈滩飞往多伦多的航班延误了将近一个小时。
当飞机终于开始在跑道上滑行时,阿曼达松了一口气,庆幸自己已经错过了最后的机会,再也不能冲上过道大喊大叫:“我改变主意了,让我下去!”要不是发现这会儿正置身于拥挤的波音737的后部,死死地夹在两个人中间,她可能早就那么做了。她旁边的两人,一个是十来岁的黄毛丫头,嚼着口香糖;另一个是出差的中年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悬疑小说。刚才,当阿曼达从他身上挤到自己的座位上时,他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
阿曼达讨厌的还有:飞机上的夹心饼座位;喜欢把头发甩来甩去、吧唧吧唧地嚼口香糖的黄毛丫头;八年来,身上穿的这件难看得早该扔掉的黑色羊毛大衣。
那她为什么没扔呢?这款式早就过时了,还老是摩擦她光光的小臂。她想把它脱下来,但空间实在太小,连喘个气都困难。这时,旁边丫头的几缕头发又甩到了她的脸上。活该,真是自作自受,她在心里埋怨自己,坐下来之前就该把大衣脱掉的。当年离开多伦多时就该扔了这件破衣服。
“真不该坐这趟该死的飞机!”她冷不防把心里的想法大声说了出来,于是尴尬地瞥了一眼两边。幸好,靠窗的丫头正在吹泡泡,耳机里漏出摇滚乐的声音,而靠过道的那个男人则把整张脸都埋进了书里。显然,他们谁也没有听到她的话。
我为什么就没想到要带本书呢?她试图回忆上次蜷着身子享受阅读一本精彩小说的乐趣是在什么时候。她应该带本像《窥杀》那样的悬疑小说,这不仅能帮助她打发两个半小时的飞行时间,还能帮助她忘记为什么要去那个该死的地方。
阿曼达忘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去多伦多的。在跟本打过电话之后,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她梦到自己正在I-95号高速公路上被人追赶,有挺着大肚子的詹妮弗·特拉维斯、愤怒的珍妮特·伯格,还有哭泣的卡罗琳·弗莱彻。逃了一会儿,她停下来,向卡特·里斯的妻子桑迪买了幅画。接着,她猛地惊醒了,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是汗。她想自己真的得离开棕榈滩了。
一到早上六点,她就打电话给航空公司,抢到了下午两点半从棕榈滩直飞多伦多的最后一张机票。接着,她给凯丽的家里打了个电话,她告诉凯丽,自己下周一可能不去办公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