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还惦记着肖恩呢?只是因为中午的不期而遇吗?他以前也突然出现过的。有一次是在克拉维茨演艺中心,大概两三年以前。那时候他还非常痛苦。虽然她是“净身出户”,对于离婚并未提出任何要求,但当她走过去想打声招呼时,他还是假装没有看到她,慌不择路地躲进了男厕所。在那以后,她从未提起过那次偶遇,免得他多心。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眼不见,心不烦。这不就是她的座右铭吗?
当然,詹妮弗肯定脱不了干系。那个女人细皮嫩肉,白里透红,拥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还挺着个大肚子。
大肚子,大肚子,大肚子。
这就是令她如此心烦意乱的原因吗?
挺着大肚子的本该是我,她提醒自己,是你坚持不要孩子的,是你自己说当不了妈的。“你肯定会是个非常棒的妈妈。”吃午饭时,艾莉曾这样对她说。是啊,我要是当妈的话,就跟我妈一样,她总是表现得异常冷漠或是怒气冲天。奇怪的是,她一直都更喜欢后者。
阿曼达又瞟了一眼旁边车上那个身穿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她还在打电话,还冲她笑了笑。
阿曼达最后一次见到妈妈时,她就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衬衫,颜色的深浅几乎跟这个女人的毛衣一模一样。当时,她那头如蜜般金黄的短发刚刚洗过,和往常一样,梳得整整齐齐。在阿曼达的记忆里,妈妈永远都像刚从美容院回来似的光鲜亮丽。就算喝得烂醉如泥,踉踉跄跄,她的头发也都像照片里的那样丝毫不乱,完美无瑕。
她现在怎么样了?
说真的,这不关我的事。
她杀的是谁?
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