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艺术家》1.1 功夫之道:中国武术研究(3)

阴阳原理在武术中的运用体现为“和谐法则”,它旨在告诉我们:对于对手的力量不要顽抗,而要顺势而为。凡事发乎自然,更重要的是顺其自然,不要刻意或竭力勉强而为之。当甲对乙施加“阳”的力量时,乙不必以蛮力来抗击它,也就是说乙不应该以“阳”克“阳”,而是应该以柔克刚,顺应甲的力量。当甲的力量发挥到极限的时候,“阳”即开始转为“阴”,乙则在其力道将竭之际,发动力量(阳)来反击对手。这样,所有的动作过程纯系发乎自然,而非竭力为之。乙只需顺着对手的来势做出和谐、连贯的配合,不用负隅顽抗或竭力挣扎。

我还联想到了另一条与此密切相关的法则,即“清静无为”。这一法则告诉习武之人:应该忘掉自己,并将自己的力量融入对手发势、变势的动作中。不要先发制人,要随着对手的招式变化而做出相应地动作。总之这一法则的基本观点就是通过后发制人,借力打力来击败对手。这也是习武之人从不自以为是,不贸然出手,不和对手正面交锋的原因所在。一个武艺高超的人在受到攻击时,不会急于对抗,他会随着对手的招式来回摆动,以此控制对手的攻击。这一法则也体现了非暴力不抵抗的原则,如同厚雪积压下的参天松柏,在大雪的重压之下树枝会很容易被折断,但纤细却柔韧的芦苇却能够以柔克刚,在重压之下不弯不折。孔子注解的《易经》也教导我们:“当我们身处急流之中时,必须要审时度势,顺应潮流。”在道家经典《道德经》中, 老子也向我们指出了柔的价值。与日常人们所想的恰恰相反,“阴”这种柔软、顺从的力量与人的生命与存在关系更为密切。有时屈从可以让人在困境中生存下来;“阳”则恰好与之相反,它表现了一种强硬和坚硬,它往往与富有活力、强悍的特点相联系,往往会使一个人在某种压力下崩溃,此即所谓“纯刚易折”(下面最后两行句子对其含义做了一番贴切的描述):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折,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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