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国家在做某一特定的事情时使用一种语言,而在做其他事情时则使用另一种语言。在卢森堡,人们在学校使用法语,而日常看报纸用德语。在巴拉圭,人们讲正事儿时说西班牙语,但是讲笑话时用瓜拉尼语(Guarani),也就是印第安人的本土语言。在希腊,很长一段时间,学校只用正统希腊语授课,这种语言是如此古老,以至于再没有人愿意讲,希腊人平时交流都用通俗的希腊语,但是通俗希腊语一直以来没有社会地位,无怪乎直到 1903年,《旧约全书》才有通俗希腊语版,全国各地还因此发生了暴乱。
如果一个国家说两种语言,甚至更多,那么很容易产生混淆。比如,在比利时,很多城镇都拥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名称,一个是法语居民使用,另一个是荷兰语居民使用。于是,一个地方既可以叫 Tournai(法语)也可以叫 Doornik(荷兰语)。荷兰语所说的 Kortrijk就是法语的 Coutrai,而法语人士(以及大部分英语人士)都熟悉的城市 Bruges(布鲁日),却被当地人称为 Brugge,发音当然也和法语不同。虽然布鲁塞尔拥有两种官方语言,但是,它实际上是佛兰芒湖中的一个小岛,以讲法语为主。
在比利时,语言问题涉及人们的情感问题,至今已有许多政府因为这个问题而下台。问题的症结在于荷兰语居民和法语居民在经济地位上的变迁。法语居民居住的瓦隆尼亚区(Wallonia),很长时间以来都是比利时的经济重镇,但是随着传统重工业,比如金属、煤炭业的衰退,比利时的经济重心逐渐转向了人口众多的法兰德斯地区,而这个地区过去属于落后地区。
当瓦隆尼亚区处于经济鼎盛期时,荷兰方言,即法兰德斯语禁止在国会、法院,甚至是学校使用,这自然引起了多数荷兰语居民长期的不满。双方的抵触情绪一触即发,有一次,佛兰德斯的一些村子中的村民选出了自己的市长,但是这位市长拒绝以荷兰语执行政务,这直接导致了比利时政府两度被推翻,而这次事件留给比利时政府长达 10年的阴影。
在讲法语的加拿大,问题似乎更严重。 1976年,魁北克分裂主义政党人士在莱韦斯(Rene Levesque)的领导下通过了《 101法案》,该法案禁止商业招牌使用法语之外的其他语言,限制进入英语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规定移民子女也必须进入法语学校,即使他们的父母都说英语),超过 50个人的公司必须使用法语。
负责这条法案实施的委员会名称听起来就很恐怖,叫“法语监督委员会”。他们设置了 400名语言警察,一旦发现违规,就会开出高达 760美元的罚单。后来, Merry Christmas这样的庆祝圣诞的句子也必须取消,连 15 000个印有 Dunkin’ Donuts的袋子都被悉数没收。这些举措激起了魁北克说英语的 80万居民的强烈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