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异的立法逻辑
先不谈那个200万个的菌数标准是否会对公众健康带来风险。如果《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属实--那位神秘的"修改乳品标准的专家组成员"给出的解释确实是此次修订的原因,那么只能说:这个立法的逻辑相当怪异。
食品生产规范是一种公共卫生决策,前提是把公众健康的风险降到足够低。在此基础上,才考虑给生产者尽量大的操作空间,以降低社会成本。
也就是说,必须是先做风险评估,在什么样的标准下,公众健康的风险有多大。在此基础上,才考虑风险与成本的平衡。如果国际标准是10万个,那么表明这个标准下的风险能够被普遍接受。如果要制定一个200万个的标准,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主张"了,应该提供"非同寻常的风险评估报告"。
在还没有这样一份评估报告的情况下,为了迁就"散户奶农",就制定一个大大低于国际常规的标准,显然不合理。所谓通过降低标准来"保护奶农",就是让低成本生产的劣质产品进入供销渠道。实际上,奶农的利益并不由生产成本决定,而是由生产成本和出售价格的差异来决定。高标准的牛奶并不存在高的技术壁垒,而是需要高的成本投入。
在质量标准公平一致地执行的前提下,奶制品企业自然会通过提高价格来吸引奶农生产合格生奶。而这种成本的提高,最后也并非由奶制品企业承担。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下,最后是转化为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只要市场机制正常运转,这些价格最后会达到平衡,产业链中的每一环都会得到合理收入。而消费者,则付出合理价格,得到高标准的产品。
探讨:前面所说生奶中的"高菌量"可能产生有害毒素,只是理论的分析。在实际的生奶中,每毫升200万个的菌数会带来多大风险,还是需要具体的科学数据来评估。或许"修改标准的专家组"进行了这一评估,认为这个菌数带来的风险并不大。但在公布评估之前,这个标准是无法服众的。而用"国情"和"保护散户奶农"作为修改标准的理由,更不是足以让人信服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