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眩晕》超级知名度是一个超级陷阱(1)

7.超级知名度是一个超级陷阱

米歇尔·福柯是正确的。知名度实际上是一个陷阱。通过其对社交的膜拜以及对分享的古怪迷恋,弗朗茨·卡夫卡本可以成为如今的数字大曝露主义的发明人。正如《审判》一书中的K先生(JosephK),不经意间与当局分享了所有他已知以及未知的信息。今天的我们也在与网络上无数的“免费”社交媒体服务、产品和平台(比如@quixotic的Linkedln)分享着精神、经济和医疗方面的最私密信息。并且,鉴于社交媒体的主要(也可能是唯一)业务模式是广告销售,分享的所有这些信息将不可避免地被我们的企业广告推广“朋友”(如Facebook和Twitter)收入囊中(卡夫卡式或以其他方式)。

欧洲消费者专员梅格莱娜·库内娃(MeglenaKuneva)在2009年3月份曾说过:“个人资料是互联网的新石油,也是数字世界的新货币。”是的,它是燃料,也是一切。“信息是当今世界的基础,”信息史学家詹姆斯·格莱克(JamesGleick)补充道,“是血液,是燃料,是本原。”

是的,社交信息正在成为全球知识经济的“本原”,并且正是这场个人信息时代的革命阐释了当今社交媒体公司令人眩晕的估值。如果说二十世纪的工业经济是由争夺石油的血腥战争所形成的,那么今天的数字经济正日益显露出对个人信息这个本原的冲突。从Facebook的OpenGraph推出到谷歌街景技术的开发,很少有一整个星期都没有发生较大的互联网私密信息“超级管理员们”的信息泄漏事件。在今天以广告带动的社交媒体中,正是我们的信息蕴含了最大的经济价值。一位科技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向《华尔街日报》表示:“广告客户希望走进网民,而不是网页。”

这解释了为什么“互联网上增长最快的业务之一是对互联网用户的监视”。54——某份报纸如此写道。

如果知名度是一个陷阱,那么超级知名度就是一个超级陷阱。

问题是我们无所不在的“免费”网络文化意味着每家社交媒体公司——从Facebook到Twitter再到foursquare、Hitlist以及Plancast这样的地理定位服务提供商——都只能依靠广告获得收入。而这些网站上与我们相关的信息——即詹姆斯·格莱克的“本原”55——正在推动这种广告经济。MoveOn.org总裁埃利·帕雷瑟(Eli Pariser)——另一位关注所有这些免费服务之真实“成本”的怀疑派——在其2011年出版的《过滤器泡泡》一书中这样认为:“这场想方设法了解你们一切的竞赛已成为谷歌、Facebook、苹果和微软等这些互联网巨头之间的时代之战。”

硅谷Reputation.com(一家致力于保护我们网络隐私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迈克尔·费蒂克(Michael Fertik)这样告诉我:“数字广告公司基本上不可能太过谨慎地对待隐私,因为用户是他们唯一可以出售的资产。即便创始人和经理们担心隐私问题,最终他们都不会有任何办法,因为另一面的经济利益太过诱人了。”费蒂克的观点得到了媒体理论家和CNN专栏作家道格拉斯·洛西科夫(Douglas Rushkoff)的响应,他解释说,我们不是Facebook的顾客,“而是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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