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重要的是逻辑!》1.2 否定前提的结论(1)

我忘了我前面说的什么

否定前提的结论,就是“喔,亲爱的,我忘了我前面说了什么”的一种。这谬误开始于维护某些必须真实的事情,但结尾却来个自相矛盾的结论。假若结论无法与推出结论的论证相合时,则意味着推论的过程已经出现了逻辑上站不住脚的漏洞。

“儿子啊!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确定的事,因此,我们应该相信经验告诉我们的。”

“你确定是这样吗,老爸?”

“是的,我非常确定。”

前后不一致带来了这项谬误。如果结论与前提相抵触,两者之中至少有一个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可能是我们下错结论,也可能一开始的信息就是错的。

否定前提的结论,经常发生在宗教的议题上。人们常常认为神是一切规则的例外,所以当他们表示“凡事除了神”,会倾向使用“凡事”两个字。

凡事必有因,意即有后果必然有前因。既然无法追溯过去,我们知道一定有个无因之因(uncaused causer)在主导。(如果一切都有原因,为何这里却存在一个无因之因呢?)

这个谬误曾拥有辉煌的历史,被(不过无法确定)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及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等人使用过。这“无因之因”有多种面貌,可能是“第一因”(first cause),或是“第一推动者”(first mover)。但不管怎么称,都跟谬误脱不了干系。

试图使神变成大家可接受的例外的论证,通常被用来诡辩或颠覆论证。“宇宙中的万物都有一个在它之外的原因……”,这个显而易见的动机是为了去确立一个在宇宙之外的因,因此便不需要去解释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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