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1994文学回忆录》十八世纪中国文学与曹雪芹11

黛玉、宝钗、湘云、晴雯、妙玉、可卿、尤三姐、宝玉、秦钟、柳湘莲、琪官,各有各的可爱,令人应接不暇。用米开朗琪罗的话说:“你们这样的美,我不能来参加你们的宴会。我来了会死的。”没有一个小说家能在一部作品中如此大规模地意淫。此其二。

其三,曹雪芹才大于文,用在《红楼梦》中,仅一部分。真正的艺术家,应有一种“自我背景”,深不可测,涵藏无穷。意大利“三杰”,他们的才智能量远远不是他们表现出来的这点东西(拉斐尔的自我背景少一点,故比较通俗,不如芬奇和米开朗琪罗莫测高深)。艺术家应该知道什么东西该留下来(作品),什么该带走,死掉算了。

曹精于绘画、书法、工艺、烹调、医理,《红楼梦》中稍微涉及,有的从来不提(他擅烹饪、工风筝,都是一流)。这就是艺术家的贞操、风范。

肖邦是杰出的演员,梅里美能做极好吃的点心,舒伯特会在琴上即兴画朋友的肖像,安徒生善跳芭蕾,剪纸艺术一流,颜真卿书法之外,武艺高强……我要说的是,大艺术家都有深厚的自我背景。

我们悼念艺术家,是悼念那些被他生命带走的东西:“哦!只剩下艺术品了。”曹雪芹这方面是个典范。

《红楼梦》,我只读前八十回。高鹗应公平对待,也只有他可以续续,虽是这样结结巴巴的悲剧。可惜落入世俗,并不真悲。

曹雪芹的伟大,分为两极。

一是细节伟大,玲珑剔透:一痰、一咳、一物,都是水盈盈的,这才是可把握的真颓废,比法国人精细得多了。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不过是刘姥姥的海外亲戚。

再者是整体控制的伟大:绝对冷酷,不宠人物。当死者死,当病者病,当侮者侮。妙玉被奸,残忍。黛玉最后为贾母所厌,残忍。他一点不可怜书中人,始终坚持反功利,反世俗,以宝玉、黛玉来反。

我以为后半部遗失了,曹雪芹是写完了的。哪天在琉璃厂找出来,全世界应该鸣炮敲钟,庆祝多了一个圣诞节。

十八世纪的中国,有这样一位文学家,站那么高,写这样一部小说。他不知道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艺术原理上却和希腊罗马相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自知伟大。写书,是他知道不能亏待自己;不去工作,是他不想亏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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