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汉末年,大名士卓茂被任命为密县县令。有一个百姓慕名上控,告发所在村的村干部(亭长)接受了他的米和肉等贿赂,要求上级领导依法惩处。
政府明文规定,当干部的不能收受老百姓的礼物,这是公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当干部的又普遍接受来自老百姓的馈赠,这是人情。
告状者明显是冲着卓茂的名气来的,案子不好不接。卓茂摆平这事的办法,堪称中国古代官员办事的典范。
卓茂屏退左右,问那个告状的说:是亭长向你索要的呢,还是你有事求他?抑或是你们关系原本就不错,所以送他?
那人说:是平时关系不错的缘故。
卓茂说:既然如此,为何又要告他?
那人说:我听说,贤明的领导能使百姓不畏惧干部,干部也不会从百姓那里取得东西。我因为畏惧,才不得不巴结他。他既然接受了我的贿赂,我就有权告他。
看来告状人所在村的村干部,没少吃他的米肉。那人言下,也有碰上了好领导的扬眉吐气。可是,他高兴得太早了。
卓茂说:你做人太差了,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是因为懂得友爱,懂得相互敬重。邻里之间尚且相互馈赠,这是人之常情,也是联络感情的方法嘛,何况干群关系?当干部的是不能凭借权势强行索要,可是人活一世,群居杂处,活的不就是礼尚往来?你不想这么做,难道你能远走高飞,从人间蒸发了不成?再说,那位亭长政声很不错,逢年过节送往迎来,这很正常嘛。
卓茂的谆谆教诲不但没把不识趣的小百姓说明白,反倒把他弄得更加糊涂了。那人说:既是这样,我们的法律为什么要禁止干部受贿呢?
这算问到问题的根子上了。
卓茂的回答是:法律要强调大的道理,礼节却要顺乎人情世故!就像现在这样,我礼貌地接待你,你肯定不会怨恨我。如果我跟你打起官腔,你必定手足无措。你回去好好想想。(事见《后汉书·卓茂传》。)
话说到这份上,就没什么难以明白的了。所谓的正式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当不得真。如同卓茂所说,除非你从人间蒸发,否则便不能不注重人情世故。
卓茂的话为我们活画了一幅国法与人情一体双面的关系图。所谓的国法,体现的仅仅是普遍的价值或普世的理想,人情才顾及最具体、最现实的利害关系。
国法与人情,一虚一实,犹如铁道的双轨,虚者予人以信心和希冀,实者教人基本的生存方式和规矩。虚实二轨,兼及公理与私意、正义与陋俗、制度与权变、面子与实质等等看似对立但实际并行不悖的问题。人们个体利益的换算,往往与普世的公义相抵触,如何调和其间的冲突,足以考验一个人的人生智慧。所以大才如曹雪芹,也不得不把人情世故当学问和文章。
故事里的小百姓状没告成,反倒受了一回思想上的再教育,总算明白了,也服气了。史书记载“于是人纳其训”,说明接受教育的并不止一个人,而是一大批。《后汉书》的作者不惜笔墨,对这么一件芝麻绿豆大的事儿大书特书,自然也有教育后人的意思在。
史书里最后还补叙了一句“吏怀其恩”。看似画蛇添足的一句话,却很值得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