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母亲的故事
接下来说说两位母亲的故事。
一位是德国母亲。2000年4月1日深夜,来自江苏北部沭阳县的四个失业青年钻到南京一栋别墅行窃,被发现后,他们持刀杀害了屋主德国人普方(时任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外方副总经理)及其妻子、儿子和女儿。随后四人被捕并被法院判处死刑。出人意料的是,案发后普方的母亲专程从德国赶到南京,在了解相关案情后,老人竟然写信给地方法院,希望法院网开一面。不过江苏省高院最后还是驳回了4名被告的上诉,拒绝了受害者家属的求情,维持死刑的判决。但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同年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及其他外国侨民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自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状况。
另一位是中国母亲。她叫梁建红,家住河北邯郸。我在凤凰卫视做节目时,主持人还特别连线了她。几年前,梁建红唯一的儿子在结婚前10天,因为500元工资未能及时给付而被工友捅了十几刀。谁知道为了给年轻的凶手留一条生路,她竟然不顾亲友阻拦指责,忍悲含痛进京为凶手求情。在法庭上,凶手当庭跪倒哭叫妈妈,法官、检察官、凶手家属、辩护律师无不泪下……凶手最终被轻判有期徒刑12年,重获生机。
梁建红说:“我今天想跟法庭说,能轻判他就轻判他吧。都是父母养的,我的儿子已经死了,就是判他死刑,我儿子也活不了了。有就让他赔我点钱,赔不了就算了,看见他就想起我儿子。宋晓明还年轻,我就当是行好了,不要求严惩他……”
听完上面两个故事,诸位也许渐渐能理解我前面说的“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了。宽恕有可能在你的仇人身上拓展你的生命,而同态复仇必定是终结一切。有罪者如果能够真诚地悔过他对另一个人的杀害,他会尽量去弥补他的过失,去帮助受害者完成生前未完成的事情。一个人被杀,国家再杀杀人犯,实际上连续做了两次减法。死者及其家人除了捍卫“杀人偿命”的古训,究竟又得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