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之第一宗罪》百年老店(2)

好了,你猜那位扇子师傅会把这家店传到哪一个人的手中呢?是儿子还是徒弟?答案可能会叫许多爱子如命的中国人吓一跳,因为这日本店东常常会把生意交给最有能力也最有兴趣去接棒的人,而不一定是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这种做法从某个角度来看是很理性的,因为亲生子女实在没什么必然的理由要爱上父辈的生意,他们大可以另有所图;相反的,弟子和伙计想要延续这份家当的意愿或者会更大更忠诚。这便是“业缘”了,看重的不是血液的联系,却是双方彼此在一门专业上的相认相知。

剑桥人类学家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用他熟悉的剑桥院士制度来比较日本这套继承办法:“我有权经由院士资格竞选来选择我的继承人,但我无权出售学院、本院礼拜堂、本院图书馆的一草一木。因此,我的所谓自由权利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日本的家业继承人不可出卖祖产,也不可把它分拆打包丢出去;他必须让它完完整整地保留下去,并且“如有可能,最好在改善的状态下传下去,以保持世代沿袭”。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日本这些成气候的老铺在选择接班人的时候就和牛津剑桥选院士一样:“接受这份传予的人不一定非得是家庭成员不可。如果继承人决定,商行或农场最好由一名远亲,甚或一位纯粹的陌生人来经营,就可以收养这个人,全体亲生子女便被剥夺了继承权。”

也就是说,那些开了几百年的日本老餐馆虽说是在同一“家”人手中,但他们那个“家”根本不是我们中国人这种以血缘联结的家庭,中间说不定有个原来是徒弟后来改了姓氏的养子,也说不定有个招引入赘的外人,一切全凭专业上的缘分而定。所以我们也就不必再钦羡日本那种能够坚持传统代代相承的“精神”了,因为重点根本不在什么“精神”,而在于整个产业继承办法的差异。按照我们这种血缘至上,家当只能留给儿子的办法,老店最多只有百年,简直就是不可避免的规律。

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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