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之第一宗罪》贪食恶之首(3)

其实基督信仰最不满食欲的地方在于它使人过分崇拜自己的身体。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花了大量的时间心力在烹调和进餐的过程上,绞尽心思地研究怎样炮制一根鸡爪、一颗西红柿,仿佛从嘴唇到胃部之间的器官才是最圣洁的神殿。因此长得胖不是一种罪,而是罪证,它证明一个人过度贪吃,以肉体代替了上帝,崇拜偶像(也就是自己的肚子)多于天主,这是何等渎神的重罪呀!难怪在但丁的《神曲》里面,贪吃的人要被打下第三层地狱,永远承受恶臭泥沼和狂风暴雪对身体的折磨。

有趣的是,我们今天却把肥胖本身变成了罪。一个人长得胖不只代表他懒惰不节制,他的胖才是最大的错误。所以我们才会发明五花八门的瘦身方法,让人可以懒懒地不做运动,放怀地大嚼美食,偏偏还不会长胖,似乎懒散纵欲都没有错,胖才是问题。同样是歧视肥胖,古人和现代人的理由是不同的,古代基督徒认为肥胖表示一个人崇拜肉体,现代人则觉得它是对身体的不重视。由此可见,我们现在最崇拜的神就是我们自己的身体。每天报纸电视上的瘦身广告,好比无处不在因此可以让人随时检查自己的镜子,在在提醒我们,人类是多么迷恋自己的身体。

所以我安慰那位很自责的同事,不要怕,万一飞机失事,你旁边那位不敢吃任何红肉的苗条女郎一定比你先下地狱,因为她犯了渎神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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