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之第一宗罪》贪食恶之首(2)

我有一个同事,长得相当高大肥壮。他的收入不算太高,职位也还够不上级别,但每次出行,他都要自己贴钱换上商务舱的座位。在他看来,这不只是坐得舒服与否的问题,还是个道德责任的问题。为什么?我想很多人大概都有过这种经验:挤在经济舱,隔壁还坐了体形超大的人,活像狭小的牢房搬进来了一个肥胖霸道的狱友。当他用餐的时候,手肘猛地一下子撞了过来,差点把你那弱不禁风的小餐盘整个掀起。他很歉意,你也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是天呀,小时候对肥仔同学的那种偏见硬是不能自控地升起。然后你开始留意他会不会吃得不够饱,和空姐要求多一个杯面什么的;结果你发现情况恰恰相反,他连一份正常的飞机餐都吃不完;是怕不好意思吗?

西方的基督信仰传统把贪吃列为“七宗罪”之一。有人甚至认为“贪吃为万恶之首”,堪比我们中国人讲的“万恶淫为首”。

理由是这样的。人的原罪是什么?是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所以被驱逐出伊甸园。换句话说,假如亚当和夏娃不是因为贪“吃”,他们就不会忽然感到淫欲的羞耻,进而对上帝说谎了。

而且纵欲总是罪恶的,表面上看,贪吃算不了什么。可是你一旦吃得太好,欲望受到过分的纵容,正所谓“饱暖思淫欲”,其他一切淫邪的罪也就会跟着而来了。一开始是从食欲的失控转到性欲的失控,接着可能会干下“淫人妻女笑呵呵”的无耻恶行,最后说不定还会演变出抢劫、杀人等种种罪孽。所以你说,贪吃是不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最近看了一本叫做《贪吃》(Gluttony)的小书,作者弗朗辛·普罗斯(Francine Prose)的逻辑不算太清晰,可是里头有很多有趣的资料,例如著名的早期神学家德尔图良(Tertullian)说过以下这段话:“和贪吃无关的淫欲当然会被认为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现象;既然这两者是如此的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如果有任何分开它们的可能,那就是让生殖器不与腹部相连……罪恶的顺序与器官的顺序是一致的。首先,是腹部;然后紧接着所有其他淫荡的器官被放在美味之后,通过对它的喜好,对淫荡的喜好找到其他通道。”这么说来,只要性器官长在别的地方,例如手臂上,食欲的可怕程度就会减少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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