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来自于农村,姐姐高中肄业,妹妹初中毕业后读了个技校,都没有考上大学。
念书是长相一般的女孩子干的事。哪个女孩子要是长得出类拔萃一点,不要等到发育完全,可能就有男人像苍蝇一样地围着转。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不断受到外界的干扰,还能把心思放在功课上吗?西方发达国家就有点不一样,那里的知识分子不允许你赞扬他们的孩子长得如何漂亮,因为一个人的长相主要受益于父母的遗传,跟自己努力不努力没有关系,对其赞扬是一种价值上的误导,以为靠外貌将来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中国人却恰恰相反,赞扬孩子的长相和听话,就好像是往父母脸上贴金,身为父母者没有不沾沾自喜的。各种传媒手段更是对美女经济推波助澜。连孩子也不放过,什么漂亮妈妈宝贝儿,屁点大的女孩子脸蛋儿本来自然红晕有如玫瑰般鲜嫩欲滴,却硬给涂上胭脂,弄得活像小妖精。
话扯远了。回头来说,姐妹俩虽然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做母亲的却从小就把她们收拾得像花朵儿,可惜就是不会读书。现在的资讯业非常发达,沟通无极限,把年轻人的眼光都弄花了,农村哪里待得住?就跑到了城里。本来就天生丽质,学着一打扮,也就一步到位直接跨入靓女的行列了。
于乐从来没有叫过她们的名字。她们当然是有名有姓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两个名字。于乐不叫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对那个符号不满意。真名——也就是身份证、户口簿的名字,是她们的父母或乡里乡亲中最有威望、最有学问的人给起的,于乐嫌太土。她们进城以后自己给自己取了名字,于乐又嫌太洋气,既没有个性,还有一点风尘味。
这可能跟她们的职业有关。妹妹是做啤酒销售的,姐姐呢?是在KTV上班的,干的是陪唱歌拿小费的活儿。别看于乐见多识广,关于平台、炮台的知识,也还是从姐姐那里学来的。
于乐跟妹妹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
(四)
于乐比洪均小一岁,老大不小了,还就喜欢泡吧。他泡吧总是独来独往,像个独行侠。据他说是喜欢酒吧里面的那种气氛。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气氛很紧张,而且那种紧张是单方面的、不平等的,最终的话语权似乎总是掌握在法官或公诉人手里。
酒吧的气氛完全不一样,那种兴奋是彻底开放的,可以很好地缓解各种心理压力。
其实,于乐泡吧主要是为了猎艳,他说,酒吧可是搞一夜情的好地方。你到门口一站,眼光满场子地一扫,马上就能发现哪个女的可能成为你潜在的目标,你要迅速向她靠近,想办法跟她搭讪。有些人喜欢钓鱼。这也是钓鱼,而且是美人鱼。而且,除了付点钞票,几乎就没有后顾之忧。换一种角度来说,只要你在酒吧门口一出现,你也就成了别人的涉猎对象,你同时集选择者与被选择者于一身,只要你身体吃得消,你夜夜可以做新郎,爽不爽?我觉得太爽了。
泡吧当然是要喝酒的。那天于乐刚坐下来,妹妹就过来了。
妹妹说:“先生,您是来一瓶啤酒还是来两瓶?”
于乐有点不耐烦地说:“我喝矿泉水不行吗?我跟你说过我要啤酒了吗?”
妹妹嫣然一笑,说:“对不起,我们这里不卖矿泉水。”
这句话要放在平时于乐一点都不会介意,还可能会因此与妹妹搭上讪。可那天却让他有点不高兴。妹妹红口白牙地乱说,一下子就惹恼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