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种情况并不常见,但是努尔人似乎对世仇特别固执。罗斯帕比所提供的来自世界其他地方的例子,更加具有说服力。例如,在北非的贝都因人(Bedouin)中,对于凶手的家族来说,有时解决世仇的唯一方式就是交出一名女儿,嫁给受害者的一名近亲--例如他的兄弟。如果她生下一个男孩,那么这个男孩的名字就将和他已故叔叔的名字一样,并且至少在更宽泛的意义上被认为是被害者的替代者。伊洛奎斯人在母系一方寻找血缘,并不会以这种方式交易女人。但是,他们有另一种更加直接的方法。如果一个男人死了--即使是死于自然原因--他的妻子的亲戚们将“把他的名字放在垫子上”,派发贝壳串珠腰带招募人们组成军队,然后进攻一个敌对的村镇,抢回一名俘虏。这名俘虏可能被杀,或者如果氏族的女族长突发善心(这种情况很难讲,因为它们完全也可以装作很悲伤),她们也有可能收养他:把一条贝壳串珠腰带围在他的肩膀上,由此确立收养关系。他将被赋予已故人的名字,从此以后被认为是已故人妻子的丈夫、财产的主人,并且实际上在各个方面,他都会认为被认为就是已经死去的那个人。
所有这一切,都更加突出了罗斯帕比的基本观点。那就是在人性经济中,货币最初、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承认存在有无法偿还的债务。
在某种程度上,这让我们想起原始债务理论:人们认识到自己对给予了自己生命的人负有绝对的债务,货币即从这种认知中诞生。两者的区别在于,在人性经济中,并不会把这样的债务看作存在于个人和社会之间,或个人和宇宙之间,而是把它们看作某种二价关系的网络:在这样的社会中,几乎每个人都处在对其他人负有绝对债务的关系中,人们并不欠“社会”什么。如果这里有任何关于“社会”的概念(我们尚不清楚这一概念是否存在),那么“社会”就是我们的债务。
血债(莱利人)
很明显,这将再一次带给我们那熟悉的问题:象征着对无法支付的债务的认知,如何转变成能够偿还债务的支付形式?总之,这个问题似乎比我们之前遇到的更加严重。
事实并非如此。在非洲发现的证据清楚地表明它是如何发生的,尽管答案有些让人困扰。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更加仔细地聚焦在一两个非洲社会形态上,是很有必要的。
我将从莱利人开始。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在20世纪50年代对莱利人的研究中,发现他们成功地把血债的原则转变成其整个社会的组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