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的历程》宫廷时尚与品味(9)

第二节 宫廷爱情与时尚

一、宫廷爱情的产生

在宫廷形成之前,君王也是骑士。中世纪的社会一般是由三个等级组成,即所谓祈祷者(教士)、战斗者(骑士)、劳动者(农夫)。君王身边的贵族当然主要是由战功卓著的骑士组成。但随着宫廷的建立和稳定,君王及其周围的贵族越来越少出征作战,“他们像乡绅一样生活,经营他们的庄园,或者出入宫廷,取悦他们的君王,向其提出建议,或者在城市担任王室官员或法官”。28 为了要成为这样的人,就如在卡斯蒂廖内的《廷臣论》中所描述的那样,贵族不仅要接受各种各样的能力和知识的培养,而且一定要具有个人的魅力,以博得君王的好感,与君王建立密切的个人关系。因此在宫廷里陪伴君王左右的贵族需要塑造自己的言语、行为,能够非常合适地表达自己,并且被别人很舒服地接受。在这种状况之下,官僚贵族逐渐取代了骑士贵族,英勇作战的美德也渐渐为与宫廷社会相适合的优雅的举止和品味所代替。这一点在中世纪的宫廷抒情诗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在宫廷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中小封建主离开自己的领地,围绕在君王或者大的封建领主的周围,对于男主人歌颂其丰功伟绩,对于女主人则歌颂其高雅和美丽。埃利亚斯指出,这种宫廷抒情诗表达的是一种特殊的男女关系:“宫廷女主人,社会地位高的女子……社会地位低下、有依附性的男子之间的频繁接触,对所相思的女子的可望而不可即,社会地位低下的男子对自我的克制,对情欲生活的谨慎,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温和的调节和改造,最后便是用语言在诗中表现这些难以实现的愿望。”29 因此,中世纪的骑士爱情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由特殊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形成的:“在武士社会中只有社会地位低、依附性强的男子与社会地位高的女子之间的关系才会使男子有把握自己、放弃和克制情欲,从而将其改变的必要。……那种对感情的渲染、升华与细腻化,则是我们称之为‘爱情'的东西。”30 12世纪的一位教士卡普拉努斯(Andreas Capellanus)还专门写了一部名为《高尚爱情之艺术》(De Art tloneste Amandi)的著作论述宫廷爱情。他在书中系统讨论了宫廷爱情的性质,并列下了31条爱情规则。这些规则就成为后来宫廷爱情的准则。我们可以在他的谈论中看到宫廷爱情如何使得一个男性的情感和对情感的表达得到升华。他在第四章谈到爱的效果时说道:“真正的爱不会为任何贪婪所玷污。爱能使一个粗俗笨拙的男人变得特别英俊,可以赋予一位甚至出身卑微的男人以高贵的性格,给骄傲者以谦卑;恋爱中的男人能够学会优雅地服务于每一个人。啊,爱是多么令人惊叹,它可以使一个男人闪耀着诸多的美德,诸多良好的情性,可以教导他人,无论是谁!爱情还有一点值得我们再说几句赞美的话:它以纯洁之美德装饰男人,因为闪耀着爱之光芒的男人不会拥抱另一个女人,哪怕是美丽的女子。因为当他深深地思念他所爱之人时,任何女人在他的眼中都是粗俗无味的。”31 这种宫廷爱情似乎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在表达这种爱情的抒情诗中,我们发现女性形象的意义开始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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