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引入信息技术或电脑化管理称作“硬”高效,那么企业在“软”高效方面就要实现制度的“渗透性执行”,确保制度深入人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遇到红灯绕着走”,这不仅是一种特色现象,也是生物的特性之一。在双内控管理的前提下,企业制度的实施是自上而下的。而传统制度的执行,都是上边定制度,下边执行,执行过程中只监督下级而不看上级与同级。这是传统制度在执行时的弊端,必须改变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
制度执行的关键在于管理者,严肃的制度往往因为领导的特权,比如一句话,而被否决,下级是没有这样的特权的。因此,在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应加大处罚力度,杜绝因个人的指示、授意而违反制度与程序的行为发生;对因上级未履行自身职责、未进行适时检查、监督,导致风险隐患发生,形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遇事推诿、怠慢工作的行为,责权内未尽职尽责的行为,要加大追究责任的力度。同时,对提供不真实、不可靠的依据与信息误导决策的行为,或明知行政命令、指示违反公司的规定仍去执行的行为,严格追究连带责任。
将以上思路渗透到一系列管理制度中,更有利于制度执行的上传性,从而达到上行下效。只有真正将之落实到位,达到高标准要求与高效率执行的双高标准,也才能真正实现“软”高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就像是一个紧箍咒,没有制度是不能的,但制度也绝对不是万能的。企业管理需要制度,但不可对制度过分依赖。“制度不对,能把好人逼成坏人。”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建立符合实际而又可适时改进的制度。
制度要发挥作用,有赖于严格地执行。对制度的落实与自我检查是促进制度得以执行的有力保证。很多企业的管理制度已成编成套,不可谓不齐全,但各种风险案例仍频出不穷。许多风险案例表明,每一个教训的发生无不与明知故犯的冒险心理、利益驱动的投机心理、不易暴露的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有关。
张某,大专学历,1996年7月大学毕业后,经当地人事局推荐进入某商业银行A支行工作,担任柜员。两年后,也就是1998年6月,鉴于其工作业绩突出,A支行提升其为该行会计、会计主管。但让人意外的是,四年后,该人辞职。2002年9月,A支行电子对账系统升级,发现往来账户有近二千万的未达账,经查实,是张某利用“清算资金往来”挪用的公款。而此时,他早已在辞职后潜逃,不知所向。后经侦查机关长达三年的追捕后,于2005年4月将其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