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华沙沙木在这个埼玉市郊外的“喜鹊·旧货商店”的阁楼上一起生活。这个店开张两年了,我们一起住了两年,账面的赤字也持续了两年。
“你花了那么多钱就买了这个东西?”
华沙沙木帮着我把衣柜往仓库里搬。他说话的时候瞪着我,那眼神简直要把我生吞活剥了。
“我也没办法啊……那个人逼着我出五千日元回收。”
“但是,不管怎么说五千日元也太多了吧。”
我告诉华沙沙木这个衣柜是用五千日元回收的。虽然我给了那个无赖和尚七千日元,但是交易发票上写的是五千日元。多出的两千日元我用自己的零花钱垫上了。我耻于承认也不敢承认自己花七千日元买下了这个衣柜,所以我篡改了那张发票。不过,要是早知道五千日元也让华沙沙木如此震惊,我还不如照实写上七千日元算了。
“不过,也许这样才能表现出日暮君的拿手好戏呢。最少——嗯,也要把它变成一个能卖到七千日元的东西啊。”
“好,我试试看吧。”
所谓拿手好戏就是指把回收的东西进行维修改造的技术。我毕业于一所美术大学,在某种程度上我可以让旧货变新品,或者把新品做旧,使其看起来像一件古董。当初华沙沙木之所以看中我,并把我拉入这一行,也正是因为我的这个本事。
“日暮先生,稍微往右一点儿。华沙沙木先生,稍微慢一点儿。”
在乱七八糟的仓库里,菜美指挥着我们的搬运行动。
她大概从半年前开始经常出入我们的小店。她曾经卷入一桩复杂的事件,是华沙沙木完美地帮她摆平了——这也是我们和菜美相识的契机。从那以后,只要有空她就会到我们店里来坐坐,啃着带来的百奇,摆弄九连环,或者一眨不眨地盯着华沙沙木的侧脸。
迄今为止,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告诉她,当时救她的其实不是华沙沙木,而是我。她一心认定华沙沙木是个天才,而华沙沙木似乎也相信自己是个天才了,但在这件事上,他们两人都错得很离谱。没有我的锦囊妙计,那件事根本没法解决。不仅救不了菜美,连华沙沙木最后也只能以笨蛋业余侦探的形象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