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四十年》4.千山万水 回头上岸(5)

我那时也年轻,背井离乡与家里失去了联系的我,对独身一人的生活也产生了深深地厌倦,并且,在颠沛流离中有这样一个女孩深深地爱着我,我觉得自己别无选择。

屡次受郭小姐母亲的非难,我对她对我的偏见也产生了不满,那天,我把6000新台币往她面前一放,沉着地对她说:“你要的钱我全给你带来了,现在你收下,我可以等到你女儿18岁跟她正式注册结婚,要是你反悔的话,你女儿如果选择跟我私奔,你只会落得人财两空,这可就怪不得我了。”

就这样我几乎是在抗争中赢得了我的爱情。

我30岁、她18岁的时候,我们在台湾正式注册结婚,年轻纯洁的郭小姐成了我的太太。

那时,她国中毕业,在台北公共汽车管理局找到了工作,每个月赚1200元新台币,我为了娶她借的钱,也都是她工作以后用薪水帮我还的。

那个时候,我们生活很清苦,可因为彼此爱得很深,我们的婚姻从一开始便是和谐而幸福的。这在当时大陆去台湾的老兵当中都是比较少见的。

我在宪兵部队待了9年,便再也干不下去了,收入太少,我又娶了太太,根本养不了家,更不用说将来养孩子了。

可我们那时转行也不太好转,走向社会自谋职业没有一技之长,也站不住脚,反而会越混越惨。

思来想去我觉得我要为太太负责,为家庭负责,一定要选择一个比较有保障的职业来完成我的转行。

这时正好台北的警察局在招考新人,我当时就想试试,可书本已经扔下那么多年了,更何况我原来的底子就薄,可是我想这也许是我最后一个机会,我不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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