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毁灭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分解出资源重新配置效率之后,能够解释经济增长绩效的残差,可以被看作是全要素生产率中的技术效率部分。这部分效率通常可以通过改革经济体制、完善激励机制、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努力获得。如果仅仅把产业结构升级变化作为资源重新配置效率的度量指标,则产业内部的资源重新配置,即最富有效率的企业得以生存、发展,从而达到较大的规模,也常常包含在技术效率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特别是其中的技术效率,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所能做的,不是在微观层次或投资领域的越俎代庖,而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让有效率的企业存活和发展,并淘汰那些没有效率的企业。其实,整体经济健康程度的提高,取决于那些全要素生产率表现好的企业能够占主导,并不断提高其份额,因此,熊彼特所倡导的“创造性毁灭”就是提高整个经济健康程度的机制。只不过,这个机制包含的内容很多,而不是简单地把创造与毁灭相提并论。
首先,政府要舍得让那些没有效率,并且被证明没有希望回到效率轨道上的企业被淘汰出局。中国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扮演着发展型政府的角色,为许多企业的诞生和成长殚精竭虑。在企业生存面临挑战时,政府无论出于感情还是现实的GDP、税收和就业考虑,都十分地割舍不开。但是,在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期,一部分企业垮掉是取得更高整体效率所必须支付的代价。日本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就犯了保护低效率企业的错误,而且这个错误如此严重,形成了一批该死不死的“僵尸企业”,成为“失去的十年”乃至“失去的二十年”的微观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