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能买什么》罚金抑或费用(7)

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了,因而这一交易方案被广泛认为是成功的。后来,也就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全球变暖问题。有关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为各个国家提供了这样一个选择:它们要么减少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要么付钱给其他国家让它们减少排放。实施此项方案的理由乃是它减少了遵守条款的成本。如果替换印度农村使用的煤油灯要比减少美国的碳排放便宜,那么为什么不让美国出钱来换掉那些煤油灯呢?

尽管有这样的诱惑,但美国还是没有加入《京都协议》,而此举使得随后的全球气候谈判搁浅。不过,我的兴趣与其说是协议本身,不如说是它们是如何表明全球排放权市场的道德成本的。

就一些人所建议的生育许可证市场而言,其道德问题在于该体系促使一些夫妻贿赂其他人以使他们放弃生育孩子的机会。这个体系经由鼓励父母把孩子视作可转让的、可买卖的商品而侵蚀了父母之爱的规范。全球排放许可证市场中的道德问题则与上述道德问题不同。在这里,问题不在于贿赂,而在于它把义务外包给了其他国家。这个问题在全球背景下要比在国内情势中更为尖锐。

就全球合作而言,允许富裕的国家通过从其他国家那里购买排放权(或资助那些能够使其他国家减少排放的项目)而使它们在能源使用方面不做实质性减排的做法,确实侵损了下面两项规范:它不仅对自然确立了一种工具性态度,而且还破坏了那种对于创建一种全球环境伦理来讲所必要的共同牺牲精神。如果富裕的国家可以通过花钱来免除它们所负担的减少自己碳排放的义务,那么这就与上文所述的大峡谷徒步旅行者的例子有些相像。只是现在,富有的徒步旅行者可以在扔啤酒罐以后不用接受罚款的惩罚,只要他雇人去清理喜马拉雅山脉中的垃圾即可。

的确,这两个例子并不完全相同。随意丢弃垃圾要比温室气体排放具有更少的替代性。丢弃在大峡谷的啤酒罐并不能用远在离大峡谷半个地球之远的一块原始土地来补偿。与之不同的是,全球变暖乃是一种累积性的危害。就整个天空而言,地球上哪些地方少排放一些二氧化碳、哪些地方多排放一些二氧化碳,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在道德和政治上讲,这却事关重大。让富裕的国家通过花钱而使其不必改变它们浪费资源的习惯,会强化一种错误的态度——即认为自然是那些能够负担费用的国家可随意倾倒垃圾的地方。经济学家常常假设,解决全球变暖的问题就是一个设计一种正确的激励结构并让各个国家签字同意它的问题。但是这种假设却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要点:规范问题。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全球行动,要求我们找到一种建构某种新环境伦理(即一整套新的对待我们所共享的自然世界的态度)的方法。一个全球的排放权市场,无论其有多高效,都会使我们更难培养起一种负责任的环境伦理所要求的节制和共同牺牲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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