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展文化的责任是整个社会的,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文化人自身都有自己的责任与能力。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反求诸己。一方面大模大样地弘扬学术文化和艺术的尊严与独立品格,一方面不断要求奶娘为自己输血输奶喂糖打气,这不是有点不可思议么?市场上很难自发地产生文化的精品,市场会大量推出一些平庸的、追求刺激的消费品,这不假。消费品也有高低,轻音乐界和通俗演唱界都有提高档次的潜力。如果我们国家有曼陀瓦尼轻音乐团那样的演出团体,只能说明我们的表演艺术正在提高而不是相反。另一方面,很难断言市场正在吞噬高雅的或严肃的文化事业。在市场推出了大量极具趣味性、实用性的通俗出版物的同时,近一两年,我们看到了《读书》杂志的订户大幅度增加,《东方》杂志的创刊及它的从内容到形式的高水平高质量。新近创刊的“人文”报刊还有《中华读书报》《寻根》《书与人》《书城》《散文与人》《大家》《今日先锋》《爱乐》《中华散文》《散文月刊(海外版)》等等。我们看到了许多大型的、成龙配套的丛书、文库的出版。我们看到了一些企业正在慷慨地资助演出以及出版事业。我们看到对文物保护的投入正在大幅增加。我们看到中国仍然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严肃文学期刊大国,《收获》《当代》《十月》《花城》《钟山》……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质量并正在做出新的努力。金字塔的塔尖无需因为塔基的面积广大而感到不平衡,正如塔下的一切对于高高的塔尖也只能仰视和发出赞美。
我不认为人文精神就是一种高了还要更高的不断向上的单向追求,我不认为人文精神、对人的关注就是把人的位置提高再提高以至“雄心壮志冲云天”。对这种强调,我们太熟悉了。“大写的人”“英雄”“新人”“历史的主人”“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身在茅屋,胸怀世界”等等,众多的豪言壮语带来的并不是一个人文精神的理想天堂。反过来说,一味地贬低和污辱人也为识者所不取。窃以为,人文精神应该承认人的差别而又承认人的平等,承认人的力量也承认人的弱点,尊重少数的“巨人”,也尊重大多数的合理的与哪怕是平庸的要求。
市场是搞活的途径。活了才能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文化。一切邪恶和堕落都会利用这个“活”,都会利用人的趋利的特点。市场只能起市场的作用,正像法律或者政策只能起法律或者政策的作用。搞活会带来极大的副作用与风险,但还是搞活了才有起码的人文而不是人文销声匿迹。
市场包括文化市场反映的毕竟是人的需求,人的需求受人的素质的制约,因此市场并不能也不应成为文化的主宰。以文学为例,除了市场,还有社会支持,还有评奖,还有舆论与政府的导向,尤其是,还应该有知识分子的良心与价值取向。除了像“文革”那样的特殊年代,精品的产生和不产生,只能首先从作家自身来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