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封建组织的崩溃
我们对于商朝的政治组织,所知甚少,所以无法拿商、周两朝的政治组织作详细的比较。但其间有一重大的差异点是可以确知的。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及不分嫡庶为原则的。但到了无弟可传的时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继承由末弟诸子抑或由其先兄诸子以次继承亦无一定。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总有许多不得为王的。这些不得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国,这问题无法确答。但周朝的旧国当中,从没听说是商朝后裔的。而唯一奉殷祀的宋国,却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绝无,亦稀有。但在周朝,则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长子继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无出,或嫡长子前死,都没有为王的资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国,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内或被封在畿外建国,或被封在畿内立家。这商、周间的一大差异有两种重大的结果。第一,因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盘,比之商朝大大的扩张了。王室的势力,至少在开国初年大大的加强了;同时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号是“天王”,通俗的称号是“天子”,那就是说,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这促进了民族间的同化了,也就助成了“诸夏”范围的拓展。
嫡长继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渐推向社会的下层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谓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许就都有机会去做畿外的诸侯或畿内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许还都有机会做畿内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则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机会越少,而终有侪于平民的。所以至迟在前七世纪的末年畿内原邑的人民,便会以“此谁非王之亲姻”自夸。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