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曾经在“向苏联一边倒”的口号下,照抄照搬了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等体制模式。正如毛泽东同志后来指出的那样,开始我们模仿苏联,因为我们毫无搞社会主义的经验,只好如此。后来,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苏联模式有它的弊病,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一九五六年毛泽东同志所作的《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八大文献,以及一九五七年毛泽东同志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标志着我们党开始从我国实际出发,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应该说,这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良好开端。当年,我们党比较系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提出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反对平均主义;提出发展商品生产,遵守价值规律和做好综合平衡,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提出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提出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等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方针政策后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指出:“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没有解决好”,主要是指我们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发生了失误和曲折,包括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不可否认的是,在这段时间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我们发生的失误和曲折也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重大损失。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我们党也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也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2007年12月17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9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