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力量(5)

第三特征是神秘。大自然在使用手段时,总是神神秘秘;艺术难以解释时,也总是和大自然一样神秘。凡是最难懂,因而无法模仿的实现手段(假定其他特征相同),都是最好的。

第四是不足。实现目标的手段越显得不足,力量感将越强大(这一点我们已经注意到)。

第五是果断。也就是说要给人以印象:凡是已经完成了的,动手时都要勇往直前,毫不犹豫,因为这样会让我们觉得画家对所要表现的事实和所必需的手段,全都了如指掌。

第六是速度。速度本身或者速度的显现和果断一样令人愉悦,因为它表达力量和知识概念。不仅如此,倘若有两个笔画,其他方面基本相同,最快的那一个总是最好的。人们认为两者在形状和方向上是一样的,但是快的与慢的相比,还拥有更多的对等、优雅和多变。作为笔触或线条,快的将更好看,它拥有大自然中线条更多的特性,比如梯度、不确定性和统一。

以上6个特征都是实现过程中完全合法的快乐源泉,不过我也许还可以添上第7个—— 怪异。尽管怪异产生的快乐往往并不正确,不过却也并不卑鄙或堕落。假定先获得其他更高级的特征,如果画家使用的手段让我们闻所未闻,或者以为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那么这将大大加深我们对画家博学的印象。比如,让我们将安特卫普美术馆中的《博士敬拜》中左下角牛头的画法和达利奇美术馆收藏的伯格姆风景画作第132号的画法进行比较。鲁本斯首先在画布上画了一条细细的含几分灰色的棕色线条,透明而匀称,和浅色护墙板的颜色相似;画笔横向运动的痕迹非常明显,倘若不是透明的话,会被看做对木材的模仿。在此基础上,尽管头颅巨大,但是眼睛、鼻孔和面颊仅仅用了三四笔,粗糙的棕色笔画就跃然布上。然后是背景,厚重敦实,温暖洁白,在头的四周突起,把头留在昏暗的凹雕之中。最后,在前额和鼻子上用非常冷的蓝白色潦草地画了5条细线,于是整个头像就完成了。从距离画布一码远的地方看,头像看上去的确是透明的—— 一个稀薄、遥远、毫无意义的影子;另一方面,背景看上去却敦实、突起、如在目前。倘若距离适当(离开10~12码,整幅画就都能看得清楚),它就成了一个完整、丰富、实实在在、活生生的突起的动物的头,而背景则退缩到了后边。我们在欣赏通过如此奇怪的手段产生如此效果时,所获得的快乐绝不能称为渺小或者卑微。另一方面,伯格姆却首先画出极其细腻的透明背景,而后在背景上把牛头画成明亮的白色,连一簇簇不同的毛都从画布上突起来。尽管结果同样成功,但是这种画法却没有惊奇,没有太多的快乐;当我们往后退时,我们发现牛头像远处的一盏灯笼那么耀眼,而不是看上去实实在在或者近在眼前,这样我们原来所拥有的那点快乐也就荡然无存了。然而怪异却不能被看做一种合法的快乐源泉。这意味着,凡是对实现目标最有利的,总应该是最令人愉快的,也只有对无知的旁观者来说才是怪异的。所以,这种快乐是非法的,因为它暗示并且要求感受到这种快乐的人对艺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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