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历史不完美》铁路国有的正当与失当(10)

一石激起千层浪:铁路国有引发的反弹

清政府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的本意或许是为了加快建设,并没有与民争利的意思,但是这个国进民退的政策从绅商的立场进行解读,就是一个近乎无耻的政策选择,是政府自食其言,剥夺了民间资本的权利。

5月18日,清廷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20日,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在北京与英、德、法、美四国银行团(汇丰、德华、东方汇理、花旗)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约定所需600万英镑由四国银行团分担,期限40年,以两湖厘金及盐厘税捐作为抵押。

各省自主筹资修建的铁路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资金毕竟都来自民间,因此在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后,如何处置这一部分民间资本,也就是怎样保证这部分资本不受到过大伤害,成为各省绅民是否愿意接受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的关键。因为他们毕竟为那些将要收归国有的铁路干线花了钱,这部分当然不能白花。

然而盛宣怀的方案是,尽管由政府向外国借来了足够的建设资金,但这些资金并不准备用来偿还各省已经支付出去的款项。6月1日,盛宣怀和铁路督办大臣端方联名致电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表示川汉铁路公司已用之款和公司现存之款,均由政府一律换发为国家铁路股票,概不退还现款。假如川人不答应这个条件,一定要求政府发还现款,那么必须由政府另行借洋债,而这笔洋债将以四川省的财政收入作为抵押。也就是说,川汉铁路收归国有了,但国家并不给先前川汉铁路股东退款保本,而只允许换发铁路股票。政府不但收回了路权,而且强行夺去了川汉铁路股东的款项。

王人文看到盛宣怀、端方的这个电报非常吃惊,他知道这个政策一旦公布,必将天下哗然,举国骚乱。于是他将这封电报扣压,希望清政府能够收回成命,调整政策,妥善处理。然而,盛宣怀、端方和清廷最高统治者错误估计了政府的威望和人民的忍耐力,一味坚持既定政策不变,并一再催促各铁路公司尽快清理账目,准备交接。各省绅商忍无可忍,终于拍案而起,与政府决裂。清政府自以为聪明绝伦的国进民退方案,终于将自己逼上了绝境。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