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虽然说是对一百多年前法国大革命的回应,是要终结皇权,重建民权,但就这场革命的具体情形说,显然具有偶发性,并不是历史因果链条中的必然。导致这个偶发事件的其实是两件事,第一件是清廷不慎将责任内阁办成了皇族内阁、亲贵内阁;第二件是这个皇族内阁发布的第一号文件竟然是将铁路干线收归国有,由此将清廷先前十多年苦心经营的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全盘颠覆,甚至连带着将清廷送进了历史。
责任内阁是君主立宪国家的必然选择。所谓君主立宪其实就是用宪法去约束君主的权力,将管理国家日常事务的权力交给内阁,君主在许多时候不再处于权力要冲,不再成为各种政治势力觊觎的焦点。大位不可争夺,这当然有助于国家政治稳定。
清廷在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的时候,对此已有足够的政治考量,所以在后来宣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立宪日程时,成立责任内阁都是立宪预备中的应有之义,并没有什么人对此产生怀疑。这一点在朝野之间早就达成了共识,并不存在障碍。朝野之间的分歧主要是时间,即何时召开国会,何时发布第一届责任内阁的名单。
从朝廷的立场说,他们希望按照预备立宪清单一步一步去实现,而政治情绪被调动起来的民众由于外交危机的一再刺激,总希望朝廷根据变化的情形调整方案,尽早召集国会,成立责任内阁。那几年一波又一波的国会请愿运动,其主旨就是这样几件事。
对于民间呼吁,朝廷其实一直给予善意回应,并没有断然拒绝民众呼声。但对立即召开国会,立即宣布责任内阁,朝廷还是觉得太过草率,毕竟这关涉国家管理体制的大变化,丝毫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