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第五部):出师北伐》四、斗笠(2)

荆州民众因此全都归顺了吴军。原在荆州的关羽家人,也按吕蒙的指示被客气地转移到另外的居处,受到吴军的保护,且可自由活动。荆州民众均交口称赞吕蒙是个好官。

吕蒙每天带领五六名随从,亲自骑马视察民情。一天,在视察途中忽然下起骤雨,虽然衣服被淋湿了,但吕蒙仍在巡视。就在这时,一个士兵从对面快步跑来,正将一顶老百姓的斗笠戴在自己的头盔上。吕蒙用鞭子指着他喊道:“来人!把那名士兵抓起来!”

两名随从立即催马在雨中追上前去,将那名士兵绑了过来。吕蒙一看,此人原来是自己熟悉的同乡。

吕蒙冷冷地瞪着他说道:“我以前发过誓,绝不杀同乡同姓之人,但那指的是私事而非公务。你遇到下雨便偷老百姓的斗笠,违犯了告示上的一条禁令。你虽是我的同乡,我也不能徇私枉法,今天就要将你砍头示众。”

那个士兵在雨中吓得拼命磕头求饶,“饶我一命吧。小人看那只不过是一顶斗笠,才随手拿来的。”

吕蒙只是摇了摇头,“不行,绝对不行。我知道你是随手拿来的,也知道这不过是一顶斗笠,但我不能饶了你。因为既然是法,就必须严格执行。”

那名士兵的首级最终还是与那顶斗笠一起被悬门示众。百姓们听说这件事后,都称赞吕蒙大公无私。东吴三军却诚惶诚恐,连掉在路上的东西也不敢捡。

不久,等候在江上的孙权率领众将进城。他接见降将潘濬,允诺将其编入东吴军中,又将关在牢里的曹军俘虏于禁放出来,卸下头枷,对他说道:“你也来为东吴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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