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教化场》第十章 巧合(4)

“咳,还不是因为这个!”姜德先举举手里的烟,表情懊恼,“辩护失败,心情郁闷。偏偏忘记带打火机了,就委托那个警卫找田秃子借个打火机,谁知罗家海就动手了。”

方木笑笑,“那罗家海是怎么拿到钢笔的?”

“是这样,”姜德先深吸了一口烟,“这小子说要给沈湘的家人留几句话。我心想,上诉改判的几率不大,就把钢笔递给了他,还给他一个记事本,让他写在上面。”

“当时罗家海跟你之间隔着一张桌子,他是怎么抓到你的?”

“他说钢笔帽打不开,我过去帮他拧开笔帽。”

方木盯着姜德先看了几秒钟,“为什么不用录音笔?”

“嗯?”姜德先一怔,“没想到。”

方木眯起眼睛,姜德先没有躲避方木的目光,脸上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说老实话,我用不太惯那玩意。”

回去的路上,方木一直在回忆跟姜德先的对话。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对询问和回答技巧了如指掌的人,而且,他的回答天衣无缝。除了可以对他的职业素养略有指摘外,实在挑不出别的毛病。

问题是,以方木对罗家海的了解,他能够成功劫持人质,并能在警方的包围圈中顺利逃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有看似巧合的事情——比方说警卫脱岗、钢笔、突如其来的车祸——都巧合得过了头。如果真是巧合,罗家海简直可以去买彩票了。

如果这是一起精心谋划的脱逃,那么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摆在眼前。

姜德先为什么要这么做?

方木想起姜德先当日在法院的眼神。

任何人都可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内心的真实情感,即使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律师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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