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她买了一元钱的车票,让她坐在我身边。当时我刚刚点上一根烟,当她坐下时,我立即掐灭了它。在后来我仍然有此念头,不愿意有任何东西污染到她。我们就这样并排坐在一起,然后汽车开动。当时我产生了个幻觉,似乎我的魂魄飞离身体,离开座位,而在我们身后那排座位上坐了下来,我看着前面这对坐在一起的青年男女,断定他们之间会发生点故事。
我这人开窍不算很迟,但对女孩下手太迟。终生遗憾。在她之前,我于学生时代根据时间段分别暗恋过几个同班女同学,并且没人知道,我有时想,大概我自己也会渐渐地不再知道。彻底忘掉当初暗恋对象的姓名和相貌,这并不难,那只是个过程,一个人成长的常见方式而已。工作以后,亲友也给我介绍过一些姑娘,也即传统的“搞对象”。我其实也不算抵触这种方式,许多东西我都不抵触,这是我一而再、再而三去相亲的缘故。但可想而知,都没有什么好结果。其实别人给我介绍的几个姑娘都挺好的,主要是她们对我很好。我现在虽不至于恬不知耻地认为她们在短暂的交往中喜欢上了我,但我可以肯定,她们都不反感我,愿意和我交往下去。但可惜的是,我没有和她们交往下去的欲望。然而,拒绝是需要理由的,于是我学会了使用各种冠冕堂皇而又俗不可耐的说辞来敷衍她们:“还不想谈”、“配不上你”、“年龄差距太大”、“彼此缺乏交流基础”等。如果说有所悔恨,我并不悔恨没有和她们交往下去,而只遗憾总是由我提出断绝交往而不是把该权利留给她们。我多么希望她们能主动提出不想与我交往下去啊。她们不说,我一般就会“装死”,直到有了那么一次,几个月已和那姑娘未有任何联系,但突然有那么一天,她电话打到我家来,声音是颤抖的,可以想象得出她的害羞和紧张。她说,想约我找个时间出去玩。我说,好,但应该男孩主动吧,你等我电话,我约你。然而近十年过去了,我至今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唯有愧疚。我觉得自己伤害了一个女孩。我不想那样,可我没有办法。
有办法吗?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把自己所有的“历史”问题也即我的所谓“前半生”都告诉了这位新同事--这位可爱的姑娘,并似乎想从她那儿得到一些解决困惑的办法。我说,我没有对任何一个姑娘说过我喜欢她。我把这句话一直藏着掖着、积蓄着,似乎是一直等待着她的出现,好了,现在她出现了,那么我就拼命说,使劲喊:我喜欢你。然而也正因此,我说,我对你的喜爱大概只能是不可靠的、是无望的,我喜欢你喜欢到了想立即离开你,只想永诀而不是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