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机下手的贼》(28)

我来到衣柜前,打开那个小夹层,拿了我的工具和手套,穿上我的防风夹克,然后改变主意换了件蓝色运动上衣,然后下楼走出这幢建筑。

然后徘徊着寻找下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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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下手的机会。

这个词儿有种奇妙的特性,不是吗?乍听之下充满威胁和刺激,有种病态的迷人的吸引力。曾有人经过仔细观察,认为诗人拜伦是“疯狂、声名狼藉,伴君如伴虎”--这显然让那个浑蛋令人难以抗拒。你可以想象他四处猎艳的模样,不是吗?

一个小偷寻找下手机会时,便处于即兴发挥的状态。现在即兴发挥广泛使用于艺术中,特别是爵士乐;一名爵士乐手充分发挥即兴时,他所演奏出的曲调和创造出的乐句连自己都意想不到,他会从内心深处发掘出音乐来。当我放唱片,倾听比如蓝尼·特里坦诺或兰迪·威斯顿或比利·泰勒这些人的钢琴独奏,听着钢琴师透过一连串曲调即席创作出的美好音乐,我会迷失在其中的种种错综复杂和微妙之中。

当音乐家真好,而我真正该做的就是待在家里,放几张我的老唱片,欣赏那些乐手们在键盘上徘徊寻觅。因为偷窃中的即兴演出就不同了,保证能达到获利最小而风险最大,这生意要怎么做下去呢?

我应该指出,这不是个我会建议任何人去从事的行业。首先,这种职业在道德上是应该受到谴责的。而我显然无法放弃当小偷,这其实并不表示我不明白这一行卑劣不堪的本质。即使撇开这点不谈,小偷也是一个很糟糕的职业选择。

啊,我们就先承认吧,其中有吸引人的地方。你自己就是老板,而且从来不必忍受求职面试的折磨,从来不必说服任何人你有必要的经验应付工作所需,或相反的,说你绝对不会大材小用。不必有人雇用你,也不会有人炒你鱿鱼。

同时,你也不必像一般商人那样不得不仰赖于你在顾客中所建立的良好商誉。而同样的,因为顾客只会给你恶评,所以他们最好除了知道你去拜访过他们之外,对你一无所知。不过你不必去兜揽生意,不需要跟供应商打交道,也不会有贪婪的房东来提高你的店租,因为你根本没有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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